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发布: 3:00pm 28/11/2025

未成年

保释

继父

继女

肢体猥亵

未成年

保释

继父

继女

肢体猥亵

涉对2继女肢体猥亵 继父不认罪1万保外

继父否认有罪 被控对2继女肢体猥亵
左手因截肢仍裹着纱布的被告,在否认有罪后被带离法庭。(黄顺光摄)

(太平28日讯)被控4项向两名进行罪,他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令吉,案展明年1月14日过堂。

63岁的被告被控于2024年,在拉律峇登县一间住宅前猥亵亲吻及吸吮16岁继女的面颊,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法令第14(a)条文。

ADVERTISEMENT

第二项控罪是于2024年6月中旬,在住宅前碰触14岁继女的胸部,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法令第14(a)条文。

第三项控罪是于2025年1月8日在一间屋子前亲吻14岁继女的面颊,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法令第14(a)条文。

第四项控制罪是于2025在住家客厅,为14岁的继女扣上裤子而触摸其身体,因而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法令第14(a)条文。

被告对所有控状否认有罪。副检察司齐美玲(译音)向地庭法官鲁查玛要求让被告每项控状以2万令吉担保,并指示被告不可接近受害人,而且每个月必须到警局报到。

被告的辩护律师纳登表示,被告目前没有工作,而且患有严重糖尿病及高血压,左手也因此截肢,无法缴付过高的保释金。

法官过后允准被告以共1万令吉保释、不允准接近受害人,并须每个月到警局报到。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