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犯霹苏丹案|被告律师将呈陈情信 请求撤回控诉



(怡保8日讯)于霹雳州国庆日庆典涉冒犯霹雳州苏丹的女子的代表律师,将向检控方发出陈情信,内容包括请求撤回控诉。
被告诺哈丝娃妮(41岁)被控在2025年8月31日早上8时20分,在怡保市礼堂前,位于邦里玛武吉干当华合路,对霹雳州苏丹纳兹林沙实施刑事暴力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52条文(暴力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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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案件今日在怡保推事庭第三次过堂,她的打扮不同于以往,今日穿着端正,身穿马来套装,并带上头巾出庭。
案发时处于精神不健全状态
被告的案件今日由新委任的代表律师接手,被告的律师为艾曼哈兹赛夫卡马和祖扎里夫,他们庭后表示,上一次过堂,法庭接纳被告的精神报告,即她在案发时处于精神不健全的状态。
他们指出,他们已经收到部分的案件相关文件,惟仍等待着警方交付剩余的一些文件,待所有文件都收到之后,他们就会准备一份陈情信,并交付予副检察司。
据了解,陈情信的目的是为了请求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他们的陈情信可能涉及数个事项,包括请求撤回控诉,若获得接纳的话,此案件能在进入审讯前获得解决;若不被接纳,案件则必须进入审讯。
案件定于2026年2月12日过堂,副检察司将决定是否接纳陈情信。今日审理此案的推事为哈里斯马兹兰,副检察司为纳斯鲁哈迪阿都加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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