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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

15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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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3日讯)新加坡一名男子明知和他交往的少女未满14岁仍多次性侵她,“玩腻”就提出分手,东窗事发后被判坐牢5年两个月和打鞭3下。 《8视界新闻网》报道,根据法庭文件,26岁的被告康嘉辉(译自Kang Jia Hui)今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承认性侵罪,以及私藏猥亵视频抵触影片法令后被判刑,另外两项强奸罪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受害者在2021年11月浏览网络视频时,留意到被告玩游戏的视频,留言评论后获得被告回复,两人之后通过各平台不断互发信息。 被告当时23岁,但对受害者谎称他只有19岁,而受害者则如实告知自己只有12岁,并告知自己的生日。 聊了几个月后,被告要求和受害者见面,被告在2022年5月26日到受害者的学校外等她放学,那是他们首次见面。 2022年8月,被告要求受害者做他的女朋友,之后开始不断要求她发送裸照给他,而他也将自己的裸照发给受害者。 2022年10月,两人第二次碰面。被告等受害者放学后,把她带到一座组屋的楼梯口一起通过手机看电影,期间趁机性侵了她。 在2022年11月16日和2023年1月5日,被告两次把受害者带回家发生性关系。不久后,他发信息通知受害者要结束两人的关系。当时,受害者仍未满14岁。 同年3月2日,被告被捕,法庭文件没有揭露是谁报警揭发案件。 被告落网后,警方从他的手机里搜出952个不雅视频。 他去年12月19日被控上法庭后一直被还押至今,刑期因此从还押之日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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