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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

3月前
有段时间,我经常把各种在偶然间听到的歌记录下来。 抱着“这歌写到心里了,有空一定重新翻出来听听”的想法,我把这些歌名一个个打进手机的备忘录里面。 事实上我没有听歌的爱好,所以很难理解那些花很多钱买贵价音箱,或是传说中音质很好的头戴式耳机的音乐发烧友。我很少为某件事发烧,尤其是那些会使我本不乐观的资产更加难堪的爱好,我一概尽量避免。 有次我和一个朋友走进商场的3C数码店,他指着一个外观看起来像是金属材质制成的长方形盒子,跟我说这是音箱界的爱马仕,叫马歇尔。 我原本已经伸出去想要触碰的手顿时不敢再往前。这个会发出声音的小东西竟然这么贵。 朋友说这是最小款的,一千多,现在在做促销。 “所以你要买吗?” 朋友说不买。我还想问为什么,却先一步听见他说家里已经有了。 “我有最大号的那个。”他说这句话时很得意,还恶心地朝我眨了一下眼。 我常会遇到别人问我关于听歌的问题。比如有没有听歌的习惯。喜欢听谁的歌。一般用什么软件听歌。最近谁或什么乐团出了一首好歌,你有没有听过……诸如此类的关心,而我总带着歉意摇摇头。 我一个人开车时不听歌也不打开电台。非常偶尔,当某种感觉突然涌上心头时,我才会自己意思意思地唱几句烂熟于心的歌曲副歌。 为什么唱副歌?因为我只记得副歌歌词。 有时也会碰见极力想要推荐我歌的一些人。他们眼神带着“21世纪烂透了,唯有歌能拯救啊”,这种莫名其妙的巨大热情,向我展示或是极致忧伤,或是可以冲破耳膜的硬式摇滚歌单。 后来我就直接以“不好意思啊,我不听歌的”,谢绝艺术硬销,同时杜绝了有些人想要拼Apple Music、Spotify或YouTube Music的隐晦邀请。 有天我和另一个朋友一起吃饭,她随口问起我有没有关注最近网络上重新爆火的一个音乐综艺节目。她说里面有个素人,原本学的是护理专业,毕业后在医院工作了一段时间,但是很喜欢弹吉他,所以就辞职来参赛了。 “他也不像其他人那样,跳舞或者耍帅什么的,就站在舞台上面边弹边唱。” “我听他唱歌会想流泪。” 你已经在流泪了。 我看着她不自觉的样子,不知道可以说些什么,和应该说些什么。我猜想最近她一定过得很不好,所以才会少见地在大庭广众的餐馆任由情绪外露。这时服务员端上餐食,礼貌地留下“请慢用”三个字,马上朋友就像一个正在泡澡的少女忽然听到门被打开般,惊慌失措。 她回过神来的第一反应是叹气。第二个反应是对着我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 我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只是摇头,一句话也没有说。 她点了炸鱼排。像往常一样和我分享,只是这次她选择对半切开,接着放进了我黑椒鸡扒的碟中。她说自己不大有胃口,我的那份不要给她。 她不是一个十分关注综艺节目的人,绝大部分的生活围绕工作和家人,一小部分留给还没有结婚的伴侣,以及像我这样每逢节假日才会相约见面的几个老朋友。距离青春期那种每天待在一起上下课的日子已经太久太远,此时她就近在眼前,两颗曾是负间隔的心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停止了共振。 各人有各人的课题。各人有各人的生活。 等我们把最后才上的甜品也都干净地吃完,她还是不说。 没关系,我想到了其他的办法:“他唱的歌叫什么名字?我有空去听一下。” 朋友露出意料之中的惊讶表情,她知道我从来不听歌,去KTV也只会唱固定几首老掉牙的歌。但是她仿佛意识到了我的心情,了然地笑笑,打开手机里的Apple Music给我看。 “你也和别人一起拼Apple Music的家庭账号吗?” 她说是啊,好多人都是这样的,自己买多贵啊,也不划算。 那些难以启齿的话,就请歌代替我们说。 就是这天之后,我经常把各种在偶然间听到的歌记录下来。其实坚持记录大约有大半年了,可截至目前备忘录里就只有16首歌。很遗憾地,我依旧没有养成听歌的习惯,但是开始愿意听别人分享他们听歌的心情和心得了。遇到面部表情特别真诚的分享者,我还会特意搜他说过的歌来听。 不再排斥同事给我介绍歌单 被我写进备忘录里面的歌种类很杂,我没有特别偏好的,选择它们是因为它们所携带的某些东西,在某些时刻精准地击中了我。 高强度连续上了5天的班后,躺在床上一整天的周末,陈奕迅〈今天只做一件事〉的歌名击中了我。看完Melo韩剧男女主甜到发腻的恋爱历程后,高姗〈遇见你的时候所有星星都落到我头上〉的旋律击中了我。经前综合征准时到访时,吴汶芳〈孤独的总和〉的歌词击中了我,我在挤满了人的捷运里幻想偌大的城市就只剩下我。伍佰的〈Last Dance〉反复击中我,方大同的〈Love Song〉接着治愈我。歌制定了逃跑路线,只要思绪放空,我们就会去到任何想去的地方。 读一个人的文章,就是在这个人的文章中短期居住,然后再走出来。听歌应该也是这样的。 带我认识马歇尔的朋友热衷使用Instagram的便签功能。这几天他都发一些伤心语录,可能是意有所指。当他连续3天都分享同一首歌时,我点开了和他的聊天框,“失恋啦?” 马上就收到他的回复:“你怎么会知道?!” 因为你发的歌啊。这首〈Secret Love Song〉的歌词不就在讲失恋吗?“咳咳,Every time I see you I die a little more?” 他已读,再也不回复。也许是害羞,也许是恼羞。我终于也恶心了他一次。 我再也不排斥同事给我介绍歌单,我隐约地感觉到这是建立人际关系的一种隐性新方式,让刚开始只晓得彼此名字的一群陌生人,迅速找到拥有相似人生经验的朋友。人与人之间有一座歌做的桥,走上去以后桥就会自动播放歌曲,如果你不是90年代至尊苦情歌的受众,那就走隔壁的桥,那边正在放〈伤心的人别听慢歌〉。 又是一年的圣诞,我又和朋友聚到一起。这次她看起来好多了,面色红润有光泽。我问她还在听〈像我这样的人〉吗,她说早就不听了。但她还是喜欢这个歌手,最近在循环播放他和别人一起合唱的〈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有钱〉。 我们还是在上次的餐馆,点了一样的餐食。这次她连一小块也不给我切,她说她刚下班,快要饿死了,叫我把自己的那份给她分出来一点。 更年轻一点时,以为不媚俗是一件很酷的事,发誓绝不做为了钱庸庸碌碌的大人。几年过去了,在认清世界没有绝对的悲剧,但也没有英雄主义后,才发现拼Apple Music一点都不丢脸。 我们不再像个内心满是创伤的小孩,尖锐又骄傲地说“你懂什么,你什么都不懂”。我们在走到人生的某个节点时,突然听懂某句歌词,也听懂了彼此迂回却带着关心的话外音: 最近有听什么歌吗?(最近心情怎么样?) 想不想知道我最近在听什么歌?(想不想知道我最近过得怎么样?) 你猜我喜欢听什么类型的歌。(在你眼中我是谁。) 21世纪烂透了,唯有歌能拯救啊。(21世纪烂透了,互相推荐一首歌,暂且度过这段难挨的日子吧。)
4月前
4月前
今年是四年一度的奥林匹克年,主办国是法国。我国电视台提供各项赛事的直播,我当然不会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尽情观赏各国运动员的精彩表现。按照惯例,每场决赛后都会举行颁奖仪式,冠军、亚军和季军国家的国旗徐徐升起,伴随着冠军国家的国歌。此时,全场观众都会起立,表示敬意;而冠军国家的观众则会高唱国歌,场面既激昂又动人。 今年,当我听到某些国家的国歌时,由于言语不通,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这些国歌的歌词到底在唱些什么呢? 幸好,现代科技给我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借助谷歌、YouTube和聊天机器人等工具,我很轻松地就能找到各国国歌的资料。不仅可以选择不同语言的版本,还能了解到国歌的历史、创作背景和修改过程。今天,我想分享5个在奥运会中获得奖牌最多国家的国歌及其有趣的背景。 首先说说主办国法国的国歌(奖牌总数排第五),〈马赛曲〉。这首歌创作于1792年,正值法国大革命期间,当时法国还向奥地利宣战。马赛的志愿军在前往巴黎支援起义时高唱此歌,因而得名。这首歌迅速风靡全国,歌词慷慨激昂,甚至包含了一些激烈的表达,如“用敌人的血灌溉我们的田地”,充满了革命时代的斗争精神。 接下来是奖牌最多的美国国歌,〈星条旗永不落〉。这首歌写于1814年,作者在英美战争的一次战役中,看到美国国旗在硝烟中依然飘扬,深受感动,遂写下这首诗歌。尽管歌词中提到了奴隶和雇佣兵等争议内容,但其主要表达的是美国作为“自由之地、勇士家园”的精神。 第三是与美国并列奖牌最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这首歌最早是1935年上海一部电影的主题曲,后来成为抗战时期广为传唱的歌曲,最终被定为国歌。歌词直白有力,充满了斗争与奋进的精神。 修改不合时宜的歌词 第四是奖牌排名第三的日本国歌,〈君之代〉。这首歌起源于1869年的明治维新时期,由英国乐队队长和日本军官合作完成,经过经过多次修改,逐渐成为今天的〈君之代〉。这首歌的歌词非常简短,内容是祈愿天皇的统治能千秋万代。它和英国的国歌〈天佑吾王〉有异曲同工之妙,都反映了对君主的尊崇和祝福。 最后是奖牌总数排第四的澳洲国歌,〈前进,美丽的澳大利亚〉。这首歌创作于1878年,由一位澳洲籍的苏格兰人作词作曲。歌词歌颂了澳洲这片广袤富饶的土地,表达了对移民者和开拓者的欢迎精神,鼓励人们在这片新天地上打拼。 当然,世界上还有许多国家的国歌都很有特色,限于篇幅无法一一介绍。希望有兴趣的读者能够自己去进一步探索这些国家的国歌。总的来说,国歌的内容大多出于激励人心、歌颂祖国的目的,旨在团结国民,增强民族凝聚力。然而,我个人认为,有些国歌中的某些过时的歌词,可能已经不再符合当今的社会价值观,也许是时候进行一些适当的修改了。不然,每当听到那些过于激烈或不合时宜的表达时,的确会让人感到不太舒服,甚至有些难以启齿。
5月前
9月前
2024年的首个周末夜晚,我过得挺不错。那夜,歌唱的欲望蠢蠢欲动,我把屋里的门窗关上,拉了张椅子,坐在客厅的窗前准备高歌一曲。感觉还少了点什么,我把屋里的灯全都关上,似乎深处于黑暗中,音符才不会分了心,全都跑掉。夜已深,不想背负扰民的罪名,我把风扇打开,让它快速旋转,风懂我,它会把歌中的不安,全都带走。最后,我在手机的伴奏下,唱了一首接一首的经典西洋歌曲。婴儿潮时期所创造出的首首曲子,仿佛有安眠作用,无需酒精的帮助,我就有了睡意,带着一心的满足睡去。 歌唱,就如其他事一样,你可以喜欢,但不一定要擅长。这个道理我很早就懂得了。小时候,父母望女成凤心切,通过各种管道来发掘我的天赋及才华。他们采取了删除法,最后把歌唱从清单里划去了。所以,我在年幼时期就知道自己没有歌唱的天赋,这是母亲亲口告诉我的。我听后,不服。一直到偶然间哼首曲子,都会被旁人问及是不是说了些什么时,才让我在哭笑不得中接受了事实。即便如此,在天真单纯的童年时光,我还是会穿上母亲特意寻人缝制的漂亮蓬蓬裙,站在舞台上歌唱。她不求我得奖,赢得满堂喝彩,她只希望我快乐,仅此而已。如果母亲还记得,我们曾经对唱过那首邓丽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你一句,我一句,副歌段落时合唱,再加上简单手语,温馨幸福又美好。那段模糊又带着沐浴露芬芳气味的记忆,将会伴随这我一生,很久很久……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接受五音不全的噪音。2000年代的后期,歌唱节目来到了巅峰时期,凡是与歌唱挂钩的综艺、选秀节目都霸占了周末的黄金时段,大家都因歌声聚集在电视机前。林宥嘉、萧敬腾、杨宗纬、徐佳莹等歌手就是因那些舞台而诞生的歌星。我坐在电视机前,听见熟悉的旋律,看着跳跃的字幕,忍不住和荧幕中的选手一起高歌起来,沉浸在音乐所带来的情绪之中。每个人的忍耐度都有极限,我的父亲一定忍了很久,抑或是他终于等到了被他认可的天籁之声,以至于罕见地叫我住口,免得打扰他听歌的兴致。我轻哼了一声,却也意识到我歌唱的快乐会不会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下。这可不妙,我竟然不知不觉地成了胖虎!我可不想!此后,我依旧热爱歌唱,只不过会顾及场合及身边的人,我想有自知之明是件好事,免得大家都不开心。 生活少不了文字和音乐 每当情绪需要一个发泄口,我都会在动与静之间做出选择,动则运动,让多巴胺肆意奔腾;静则歌唱,让音符轻抚伤痛。依稀记得在五姨骤然离世后的数月,我们一家似乎感叹世事无常,就常举办家庭聚会,非常珍惜相聚的时光。那夜,吃饱喝足后,我们就到一间KTV唱歌。逝者是大家心口里的痛,大家都默契地回避相关话题,但不知是谁点了首姜育恒的〈再回首〉,旋律一响起,就打碎了装满悲伤的酒瓶,让它如酒精般蒸发,弥漫在昏暗的空间。大家突然安静了下来,欢乐的气氛瞬间消失,有人不断地喝水,不知是真的渴了,还是想借吞咽的动作把呼之欲出的悲伤吞没下去。“曾经与你共有的梦/ 今后要向谁诉说”,我从歌声中听见了哽咽。“再回首/ 背影已远走/ 再回首/ 泪眼朦胧”,唱完这句,歌声戛然停止,只剩下抽泣声在耳边回荡。大家相拥而泣,谁也唱不出“留下你的祝福/ 寒夜温暖我”,只因她走得太匆忙,一个字都没有留下。我后来才知道,那首歌,是她生前最喜欢的歌。再回首,一切真的恍然如梦。 情绪得以宣泄,就好像摊晒在阳光下的手帕,当泪水被蒸发,一切又恢复了原状,只是大家都记得它被泪水浸湿后,承受了多少重量。虽然五音不全,我却在歌唱中一次又一次地得到了救赎。生活不易时,我会唱披头四的〈Let it be〉和〈Hey Jude〉。他们透过歌声告诉我允许一切不如意发生,它们终将会过去,然后我又变成了Jude,他们告诉我无需把世界都扛在肩上。情路不顺时,我就会去找比吉斯,他们问我的爱到底有多深,是不是和邓丽君一样,月亮代表我的心?他们大胆地说世人都身处在愚蠢的世界,大家都想将恋人拆散,却忘了爱情里只有你我,没有他人。当我想家时,约翰·丹佛就会带我回家,我们的家乡都被群山环抱,但他有时会搞错,我的家乡没有谢南多厄河,有的则是拉让江,但一切都不重要。当要和另一半开始远距离,在机场为他送行时,约翰·丹佛又再次出现,唱着那首〈Leaving on a Jet Plane〉。当我自我怀疑,自我否定时,是旅行者乐团的那首〈Don’t Stop Believin’〉给予我力量继续勇往直前。他们说要相信自己,坚持住,街灯下的人们,谁没有故事。 在不知不觉中,歌单的曲目换了一遍又一遍,我知道我又翻越了另一座山丘,迎向未知的旅程,往后的日子纵使会有新歌出现,但我相信,它们依然会在我需要的时候出现,一次又一次地给予安慰。我常在想,能够识字阅读是件多么幸福的事,同样的,能够听歌唱歌也是件值得庆幸的事呢。我的生活少不了文字,更少不了音乐,二合为一,是心灵最大的财富。 长大后,我已经不当胖虎很多年,但有时候,还是没忍住,想要在亲爱的人面前分享歌唱的喜悦。弟弟说我寻获了真爱,我笑着问他何出此言。他只是带着坏笑说另一半可以忍受我的歌声长达一小时,期间都只专心听我演唱,纯属难得。看来除了情人眼里出西施外,情人耳里也可能附带变声器,噪音都可以变成天籁。某一晚,我突然想要唱歌,但碍于时间的关系而犹豫,另一半就悠悠说了一句:“要唱就趁现在唱,不然明天我回去,就没有人听你唱歌了哦。”我听后,不禁微微一笑,因为他不知道,独自一人的多个夜晚,我都会像那夜一样,关上门窗,打开风扇,拉张椅子,在黑暗中,对着窗外的夜景欢唱。 “快乐是自找的。”我记得有句歌词是这样唱的,不是吗?
10月前
11月前
那些年,只要一觉醒来听到收音机流泻出来的声音,我便知道那天跟平常不一样,是大人无需工作的日子;可能因为传统节庆(可能是端午中秋冬至什么的),也可能只是因为雨天水限无法割胶。那时家里住着三代人,多半是老人先扭开的收音机,收听唯一的华语电台,通常是方言广播剧,我对方言广播剧和方言新闻的深刻印象极大可能由此而生。后来第三代快速成长,直接跳过第二代霸占了收音机,用来播放港台华语流行歌曲,经常回放同一首歌,卡带转不过来就会掉带,需要用原子笔将磁带收紧才能继续听歌,虽只是旁听,却也能学会唱苏芮的〈一样的月光〉。 真正开始听流行歌曲的年纪差不多是十一二岁,也就是1993年左右。从前的流行歌曲流行的时间似乎比较久,例如木匠兄妹乐团演唱的〈Yesterday Once More〉,这首经典英文歌曲收录在1973年发行的《Now & Then》专辑,但它几乎传唱了一整个卡带时代。 When I was young I’ d listen to the radio Waiting for my favourite songs When they played I’ d sing along It made me smile…… 距离《Now & Then》发行那年已经过了20年,我依然和木匠乐团那样,经常趴在收音机前等待自己喜欢的歌,等到自己喜欢的歌真的会很开心。我记得很清楚某个吃过晚饭后的空档,电台播放张学友的〈祝福〉,悠长动人的旋律将我吸引,下一秒冲进房里书桌上找来纸和笔记下歌词,当然一次无法完整笔记,唯有竖起耳朵机灵等待下一次。属于我的纯真年代,电台DJ会一直重复播放主打歌(或hit song),一天下来可达十几二十次,我便守着收音机准备听写歌词,直到把遗漏的词一个个填满,终于复原一整首歌,想来多得小学时期的听写训练,后来才有此能耐听写歌词。 眼泪说掉就掉 纯真年代一直延伸到上大学,偶尔和朋友去民歌餐厅听歌,在茨厂街的海螺听还未出专辑的宇恒唱歌,她在台上唱江美琪的〈双手的温柔〉,我在台下偷偷哀悼那些似有似无的爱恋与暧昧。 啊~~眼泪安安静静地流过,相爱的时候,你说过的话还清晰在耳朵。 啊~~时光安安静静地走过,偶尔回过头,曾经拥抱过的双手还留着温柔。 宇恒有一把很细致温柔的声音,能让浮躁的情绪瞬间平静下来,再等待那些青涩爱情造成的伤痛慢慢地被时间治愈。虽不曾想还可以受伤几次才会如愿以偿,但还是接二连三地受伤,仿佛年轻就一定要经历伤痛,伤痕结痂脱落如毛毛虫褪去稚嫩的皮囊,才能化蝶飞舞。 记得当年去民歌餐厅必点的饮料是麦香奶茶,即使奶茶已经流入咽喉,但口腔会残留大麦渣,臼齿忍不住去把大麦渣磨得更碎,磨出更浓郁的麦香来,亲吻的话对方也会闻到,大前提是如果有值得托付深情的人。 其实到民歌餐厅不一定只听年轻的歌,有时驻唱歌手也会唱〈掌声响起〉,我曾被毫无预警的伤感突袭,眼泪说掉就掉,同行友人很紧张,问我到底怎么了?我想说我没事,可是哽咽说不出话来,他们没有追问,递过来纸巾,嘴角却挂着耐人寻味的笑意,胡乱猜测我一定是想起深爱过的谁,而我选择了不解释。那是他生前很喜欢的一首老歌,我还记得某天午后他的清唱,青春期男孩变嗓后沙哑的声音。我以为将来有一天他会用木吉他弹唱,可惜他没有将来,我的将来也不再有他。我曾有个懂得弹吉他的弟弟,我才刚开始弹〈萍聚〉初级吉他谱C调时,就因承受不住指压铜弦那种痛入心扉,不久便毅然放弃,而他默默坚持至指腹长茧。 等到我听粤语流行曲的那年,那些我才开始要听的歌其实已经退流行了,例如谭咏麟的〈爱情陷阱〉和张国荣的〈Monica〉,不过我很快就追上张学友的〈分手总要在雨天〉,还有王菲的〈梦中人〉,想像晨曦细雨,两个人一分钟抱紧,接十分钟的吻,似乎无关流行与否,更像是随着青春期容易躁动的心在选歌,每一首情歌都跟想像的爱情一样很浪漫,而喜欢一首歌的热度,也跟不成熟的爱情一样很短暂。 不知道我这样写会不会得罪人,听歌这些年,我总结出长相不特别出众的人,却特别会唱歌。最初听赵传唱〈我终于失去了你〉听得泪眼模糊,后来听苏永康唱情歌〈让懂你的人爱你〉,心都紧紧揪着许久不能放开。后来听陈奕迅唱〈好久不见〉,发现他的嗓子仿佛会摄魂,像是将人的灵魂牵到很远的地方去放牧,任由灵魂啃食回忆种植的饲草来维持形体,灵魂才不至于随风而散。我个人认为陈奕迅这种魔幻的声音,至今华语乐坛仍无人能取代。赵传、苏永康和陈奕迅,他们都是不靠脸吃饭的实力派。 女歌手我喜欢彭佳慧杨乃文蔡健雅,她们迟迟不出新歌的话,旧歌也可以反复听很久。不过和朋友去唱K的话,我一般只会点SHE、蔡依林、莫文蔚、孙燕姿和梁静茹,这样大家才能一起站在K房的沙发上唱起来,尤其是副歌,有没有抢到麦克风都无所谓。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听懂了李宗盛的歌。听懂李宗盛那年,也证实自己有了老花眼,对着电脑备课的时候会感觉眼睛非常吃力,刷手机的时候还必需先将近视眼镜摘下来,两百度近视并没有像传言那样因此被乔正,开车不戴眼镜的话也并非完全不行,只是不太放心,除非是熟悉的回家的路,还能一边开车,一边哼唱曾经流行的歌。
11月前
记得在我的童年时光里,每当昏昏欲睡,外婆或者母亲常常唱起摇篮曲。于是优美的“宝宝睡,宝宝睡……”伴着我入眠。直到最近,还可以听到家里的小朋友唱起这首朗朗上口的儿歌,而大多数儿童基础钢琴的课本都会收录这首优美的曲子。身为钢琴老师的我常常在课堂上教小小朋友弹奏这首曲子,他们都会随口唱起“宝宝睡,宝宝睡”,样子可爱极了。 由于常常听见这首曲,于是闲暇想要播一些音乐的时候,都不会想播这一首,脑袋里只会想起平时没办法听到的曲子。可是昨天一反常态。也许是因为我的脑袋已经累得想不起我想听的曲子了,我随机选了一些轻柔的古典乐,耳机里便播出了这首布拉姆斯的宝宝睡(原名Wiegenlied op 49, no 4),而且是清晰的德国歌词声乐版。 前奏的6拍钢琴声,好像在模仿摇篮左右左右摇摆的画面。可能是因为太久没有认真听这首歌曲了,前奏的6拍没有让我听出是自己最熟悉不过的摇篮曲。在忙碌教了一天琴后听到这熟悉、柔和、温暖的前奏,我的内心很是舒服,一瞬间卸下了老师该有的威严,卸下了面对家长要有的专业样子,卸下了面对上司就会武装起来的圆融的自己。仿佛回到小时候那恬静的岁月,那无忧无虑的日子,那永远能安稳入睡的每一个夜晚。 后来我们长大,开始有了很多忧虑。从学校成绩的起落,大学升学的科系,出来社会之后的薪水,银行里的金额,不知不觉就走型的身材,一旦不照顾就起红灯的健康……,日子好像没有更简单,只有每一天不一样的挑战在等着自己。“此时闭上眼睛歇息,愿这些时光受到祝福”,摇篮曲德文的歌词有一句是这样唱的——好像在告诉世人,虽然我们无法期待生活完美无瑕,但是我们可以用心祈祷和感受所有的祝福。 抚慰失眠了的人类 我熟悉的副歌原文翻译是:“明天早晨如果上天愿意,你将再次醒来。”意思其实可以解读成:无论当天是快乐、委屈、失意、伤心、幸褔或者不幸,我们是否能够再次面对明天并不是我们能控制的,我们还是要听天由命。当一个人落入人生的低谷,它提醒我们,只要上天愿意,明天我们还有新的希望;当一个人爬上人生的巅峰,它提醒我们切勿骄傲,因为明天如果我们能够“再次醒来”,那它仍然是崭新的开始。 它用一段歌词描述了我们的渺小与脆弱,让我想起一句名言:勿以物喜,勿以己悲。让一天的悲喜都在夕阳余晖消散之时随之化解,于是一天的紧绷感都得以平静。我们在这星星和月亮的照耀之下,就好好地享受夜晚的静谧,月光的温暖。 如果明天不完全掌握在手中,我们在安静的深夜能做什么呢?摇篮曲的第二段唱了两次:“现在安心与甜蜜地入睡,在梦中眺望天堂”。仿佛在告诫我们,在迎接新的开始之前我们还是必须要安稳地进入梦乡。先好好地休息,享受梦中的甜蜜幻想,才有办法面对明天的未知和难题。 这段有意义的歌词配上布拉姆斯堪称完美的音乐,就像是给所有披着月亮和星星的人们一个最真挚的祝福,抚慰这忙碌而失眠了一天的人类,我们之所以烦恼又失眠,是因为常常把事情看得过于严重。可是当我们回过头来看,这些所谓的难题也只不过是给我们考验,促我们随着岁月的流逝更加进步。更何况人类在大自然面前如此渺小,为什么我们不放下一切,安稳的进入梦乡呢? 这首布拉姆斯献给好友新生儿的摇篮曲,不知不觉陪伴了很多人入眠。我从小就觉得它很好听,到现在完全理解歌词的意义,觉得他真的写得好美、好浪漫。愿所有人在摇篮曲的祝福之下,都能安稳地睡下,然后再次遇到天明,再次遇到崭新的开始。
11月前
1年前
生活离不开音乐,日子不能没有歌,习惯已养成在家16个小时歌乐不断。感恩科技的发达,现代人只要YouTube一开,就不用再烦换黑胶唱片和卡带光碟之劳,增添了听歌的乐趣,又大大解决了收藏珍品的苦恼。生性爱听歌、爱唱歌,一生离不开歌的世界。小时在乡下唯一的娱乐,电台给了我们无限的回忆。那时广播时间午夜12点关台,带着依依不舍余兴未尽的心情强迫自己闭上双眼会周公去。 长大后心里有个宏愿,我要珍藏所有记忆中的歌曲,于是从早期的黑胶唱片、卡带、到后期的光碟,全成了我疯狂的爱好收藏品。记得中三毕业那年,老师带队去新加坡之旅。在那里逛街,什么都没买,就是第一时间逛唱片行,买了一张33转的林竹君黑胶唱片。同学们都投以好奇眼光,可在我心里没有什么东西比买到心头爱更开心。蜜月之旅在台湾、香港、日本等地,习惯买一张黑胶唱片,然后在封面背后注明地点、日期、价格供留存纪念。家里每一张黑胶唱片都有我满满回忆。 黑胶唱片停产,市面开始兴起光碟潮流,之后的VCD、DVD慢慢取代了卡带,从此我又多了一个欲望,大量购买收藏,因为正版新产品,品质好易保养,且收藏占地不多,从此家里黑胶唱片、光碟还有上千个卡带成了我退休后的大大烦恼。每一年的大扫除,总是看了心疼又心痛。它们甚至有些原封不动,躺在那儿“虚度年华”,已结尘结冰,呜呼哀哉。心痛是自己没好好利用金钱置业或购买黄金,否则现在是越看越开心。换个阿Q精神安慰自己,年少时期如没嗜好,生活肯定枯燥无味。回头看现在的自己,何需再为收藏品叹息,千金难买一笑,年少不疯狂枉少年。 难以接受家里播放〈大悲咒〉 每一天清晨开了电视,YouTube开始忙着为我家传送新闻、老歌、儿歌、音乐从不喊累。在家的日子天天有音乐滋润我心灵,分担我烦恼,增添了生活乐趣。开心时听的是音乐,悲伤时让我了解了歌词。有一天半子问我,为什么每天早晨播放电子琴音乐,他听了浑身不自在感觉怪怪。诶,让我百思不解。他说外公出殡时就是播放此类电子琴老歌音乐,送外公上路,外婆也一样,所以电子琴音乐对他来说就是送殡播放的。我恍然大悟,一股心酸涌上心头,原来一首歌,一首音乐在不同人耳朵里听来有不同的诠释。 曾多次送别亲友出殡行列,〈妈妈好〉〈苦酒满杯〉〈天下的妈妈都是一样的〉〈潇洒走一回〉……已成了送殡乐队惯常吹奏的歌曲。出现在此哀伤悲痛的场合,丧家当然泪流满脸为逝者不舍,勾起串串回忆,它们无形中已变成丧曲,具有催泪的力量。但换个快乐的心情想,这些歌曲也可以疗伤,生离死别乃人生无常,何不坦然面对,就当是一首快乐的送别曲。 第一次在家里播放〈大悲咒〉时,家人神情不一,尤其老伴更接受不了,心里纳闷且很不是味道,问我可以不要播放吗?但佛友的鼓励加上善意的提示,让我左右为难。最后不知经过多少次的开解,终于说服了家人,慢慢接受了家里24小时播放〈大悲咒〉。从此那成了另类音乐,在客厅神台轻声飘荡。 心态如指南针,指引一个人的想法。像我年少为了一个宏愿,要把记忆中的歌曲收全而不惜浪费大量金钱,从没因此而心痛,老后才深觉这些珍藏品已成了负担,累己又烦人。半子听电子琴音乐当是送殡曲;老伴听〈大悲咒〉神情怪怪像听哀乐,其实是心态决定了想法。凡事皆有两面,换个不同角度纠正心态,也许你会改变想法。很多时候,我们常听人们抱怨一念之差,就是被心态征服了,失去方向误入歧途。心态不容易立刻改变,但会慢慢随年龄而变,只要心态摆正了,凡事都会是好事。
2年前
2年前
关于写信,我看过一部日剧。剧中女主角继承外婆的工作,在镰仓一家文具小铺帮忙别人写信。客人会来到店门前,和风的木屋,敲敲门,走到屋内的客厅。她端两杯热茶放到客厅的木桌上,两人各踞木桌的一端坐好。喝着茶,客人开始讲述自己想写信的对象。通常客人都有无法亲自下笔给对方的理由,连要用哪一种语气来倾述都变得何其困难,可能是初恋情人、故友,或不再碰面的亲人。她用一张纸先把对方所说的往事简单记下来,客人离去以后,她便开始构思信的内容。除了信的内容之外,该用哪一款的信纸与粗细笔头的原子笔也很重要。 如果世界上真有一份这样的工作就好了。 写博士论文的最后一年,我每周都有两三个下午会去Fahrenheit商场二楼的San Francisco Coffee。 我背着有点重的笔电和几本书,选坐落地窗旁的位置。这一面落地窗看得到沿着街道走去Pavilion的人潮。有黄皮肤的亚洲人,也有白人和黑人,像移动的世界地图。我每次都因为这一幕感到自由。 喝着Iced Cappuccino,我便开始写起论文。 那时候有同学跟我说,他每天固定去大学图书馆用学生证借一间研究室来写论文。我试过,那真的是一间很小的研究室,仅有一张面壁的灰色办公桌,一个电插座在桌旁的白色墙上,然后什么都没有了。门关上以后,我觉得好冷。那种冷与其说是中央空调恒常的极低温,还不如说是被囚禁的冷清,我竟然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San Francisco Coffee有时会播放我不知道是什么语言的外文歌,但大部分还是英文歌曲。我听到喜欢的歌会分心地把歌词抄下来或写信给I。 我那时很常写信给I。 I无论个性还是长相都十分孩子气,是我大学时期最好的朋友。其中两年我们还住在一起,应该是住在一起才变成最好的朋友的。半夜我们在客厅各自的书桌赶作业,饿了她会煮一锅鸭肉味的泡面约我一起吃。她家是开杂货店的,她每次回家都会从家里带来茄汁豆、咖哩鸡或沙丁鱼罐头,弄热配着泡面吃。 她喜欢历史,平时的爱好是读历史小说,像二月河这种,对流行文化一窍不通。直到某次我们一起看了电影《游园惊梦》,她莫名地疯狂迷上电影中的吴彦祖,那个打着赤膊用水喉头冲凉的肌肉少年。她说如果在现实中给她遇见吴彦祖,她一定会积极减肥,再也不吃宵夜了。没想到在毕业之前,她随大学老师去北京旅游,在大饭店吃完饭搭电梯的时候,电梯停在某一楼层,迎面而来的人竟然是青年吴彦祖。 她最担心的人就是我 她说自己目瞪口呆地看着吴彦祖,吴彦祖还被她的痴迷模样逗笑了。 天啊,我觉得那简直就是电影中王祖贤的艳遇,即使明明爱着温柔婉约的宫泽理惠,遇到了吴彦祖终究还是会陷入爱情的。 当然对于站在无缘亲眼目睹而仅能听故事的室友的立场,依然庆幸I遇到的时间比较迟,不然过去那么丰盛的宵夜都泡汤了。 毕业后她决定回家乡当小学老师,我继续在吉隆坡读硕博。毕业典礼时她抱着我语带哽咽地说,她最担心的人就是我,她了解我某些无法于世安稳的部分。刚开始她常搭几小时的巴士来找我,有时甚至是当天来回,约在日本餐厅吃寿司,吃完她又回去了。日子久了,大家都忙,她也没再来找我了。 I很喜欢喝咖啡,我记得自己在写信给她的时候,会提议她下次来吉隆坡,我们可以约在这里。除此之外都是一些不着边际的内容,我会跟她说最近看了什么电影,养的西施犬生病了结扎了之类的。 写信我也用打字代替手写。我享受指尖在笔电键盘上敲打的节奏,走过的人有时会被我敲打键盘所发出的声响吓到,真的很用力,像在弹奏一些什么。写完后存档,去学校影印店印出来,装在信封邮寄给I。 I都没有回信给我,我也没有放在心上,就像我也不知道她还吃不吃宵夜,毕竟后来的吴彦祖也变成有点秃头的慈祥爸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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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还说,张国荣很喜欢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送给朋友,有一次上他家吃饭,林夕看见一个牙签盒真别致,随手一按,一支牙签就弹跳出来,他看着好玩,多玩了几下,张国荣就把那牙签盒抓起来塞进他手里,你喜欢就送给你。而林夕还说,往后不管搬到哪里,他将来的家,一定要有个地方可以安置张国荣送给他的一盏灯,而那灯的美,不是因为设计,而是有一个人值得你去牢牢地记,当时林夕在张国荣的家里望着那盏灯望了好久好久,他喜欢那灯下的光晕,喜欢被晕开的安全感包围,没想到这一切被张国荣看进了眼里,把灯送给他的时候张国荣还说,昨晚我梦见这灯对我说,它想跟着你。 容易焦虑的人应该都不喜欢黄昏——不喜欢欲坠未坠的夕阳。不喜欢成群结队的乌鸦哇地一声,呱噪着划过渗出血丝的天空。不喜欢黑夜罩下来之前的惶恐。而且,就算已经望断了天涯,心里面还是沉沉地,悬挂着一个千帆过尽的未归人——尤其是林夕。林夕通常不会去应答在黄昏按响的门铃,他对黄昏有一盒火柴般的焦虑,足够烧焦他自己。 林夕说过,焦虑症发作的时候,好几次都是黄昏,他坐进注满水的浴缸,然后浴缸的水开始沸腾,很快的,整缸的水转换成比午夜还深的蓝,而那些他饲养过的鲤鱼们突然钻进浴缸不停跳跃,鱼身上仿若装了一支灯管,把鱼肚子照得清透明亮,然后林夕恶狠狠地对自己笑了笑,并且下意识地,把身体往后一滑、再一滑——有好几次,就差那么一点点,林夕就差点将自己整个人滑进浴缸底,久久、久久都不想再探出头来。 [vip_content_start] 后来夕爷填了一首词叫〈黑择明〉,歌词明显有点焦灼,但歌曲却被处理得轻松写意,目的就是希望通过这首歌,拉一把正在彷徨中的人,一定要他们在黑暗笼罩下来之前抓住一束光——甚至我听说,录音前林夕望着陈奕迅,眼神有着命令与苛求,他对陈奕迅说,这不是情歌,但你要唱得比情歌更走心更温柔,要告诉那些对自己磨刀霍霍的人,既然浮生如游戏,既然谁都预先读过死亡的笔记,不如操练着战机,和生命玩一玩推理,谁输谁赢,其实谁也说不定,林夕要传达的其实只有那一句,“死亡迟早都找你,切勿凭自己”——而一个人的一念之间与一线之隔,有时候,真的是因为一首歌的其中一句。 和张国荣只是伙伴,彼此相互陪伴 后来吧,听林夕七拼八凑地谈起Leslie,他俩之间的熟悉,其实并没有到知己的境地,但不知怎么的,林夕对张国荣的偏心,张国荣对林夕的爱护,总让我感受到青蛇与白蛇之间,因为同舟共济,所以格外惺惺相惜,而他们的彼此依赖和彼此信赖,并不只是因为林夕看到的张国荣就好像看到他自己,而是他知道张国荣的脆弱,是因为看不透人世间所有的美丽和甜蜜,原来都裹在了一层叫“无常”的衣膜,薄如蝉翼,一戳即破,所以才没有办法接受自己必须去承受忧郁症的折磨,所以才会问,我这一生人没做过任何坏事,为何结果竟会是这样? 就连林夕,也是在张国荣走后好几年,才慢慢的慢慢的,摸着悬崖边的岩石,心神恍恍惚惚地走出来。他甚至说,那一阵子,他积极得近乎急躁地到处托人找寻和张国荣同一座大厦的单位,他说,只有这样,我才会觉得哥哥没有走太远,他只是出国旅行或出国拍戏去了,我们迟早会在大厦里头碰上面的——怀念有许多方式,潜入故人住过的地方,拷贝故人生活过的方式,也是其中一种。 而且林夕还说,张国荣很喜欢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送给朋友,有一次上他家吃饭,林夕看见一个牙签盒真别致,随手一按,一支牙签就弹跳出来,他看着好玩,多玩了几下,张国荣就把那牙签盒抓起来塞进他手里,你喜欢就送给你。而林夕还说,往后不管搬到哪里,他将来的家,一定要有个地方可以安置张国荣送给他的一盏灯,而那灯的美,不是因为设计,而是有一个人值得你去牢牢地记,当时林夕在张国荣的家里望着那盏灯望了好久好久,他喜欢那灯下的光晕,喜欢被晕开的安全感包围,没想到这一切被张国荣看进了眼里,把灯送给他的时候张国荣还说,昨晚我梦见这灯对我说,它想跟着你。 很多时候,林夕就像一个裁缝,壮阔张国荣的胸膛,挺拔张国荣的腰身,度身定制适合张国荣的歌服,在歌词里裁剪张国荣的过去,替他缝进不一样的泡沫,也替他缝进不一样的烟火,而这么温良地穿透一个人,并且必要的时候挺身站在他面前替他拂扫灰尘,这一种交往,说贴心反而俗气,但真的远比知己还要幽玄还要深邃,虽然林夕只肯谦虚地回应,他和张国荣只是伙伴,彼此相互陪伴,走过一段往后再也走不回的路。 歌者的遺物整理師,替他们断舍离 写词的人,都比较抵得住感情的伤,并且有点像鲁班之所以发明锯,是因为曾经被草叶拉伤——如果没有在感情上卧薪尝胆破釜沉舟,没有挨过往灵魂的额头狠狠劈过来的连环刀数,又怎么能够写出先捅破写词人的心,再穿透唱歌人的魂的嘶喊与泣诉?而情歌不都告诉了我们吗,伤痛始终比甜蜜更容易拨动心底的旋律。而林夕写词,就好像熟练的管风琴手,已经摸透琴键和踏板的位置,什么样的情歌,写给什么样的歌手,甚至可以免签证地在他们的感情世界里起飞和降落。倘若林夕没有以身试法,在得不到的爱情里粉身碎骨,我们又如何依循词句穿针的线索,找到掌心有颗痣的主人?像一只猫的忧郁,悄悄在它翘得老高的尾巴上,植入伤痛的晶片,并且只肯在靠近它喜欢和它认为可以相信的人的时候,把尾巴贴过去,在手掌的摩挲之中,让懂得读它的主人,尝试翻译它情伤的字义。 我喜欢林夕的词,是喜欢他懂得用“空”来营造歌词里的“幽”,而且林夕的情歌,从来没有李宗盛在歌词里偶尔会苦口婆心提点你仔细思量爱情带给你的人生领悟,而是就好像我到现在依然倾心的,“背影是真的,人是假的,从来没因果,一百年后你不是你,我不是我”——我总是在想,如果爱情是我们像唐僧那样,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准备到西天取的那一部经,那么林夕的情歌就是一路上的滂沱大雨,反而更让我们要坚持去揭开那因果。尤其林夕把〈百年孤寂〉的空旷,在王菲猖狂的鼻咽振鸣的歌声和爵士鼓挑衅木吉他的音乐里,彻彻底底地再魔幻一次。而编曲的迷幻,加上歌词犹如佛偈般清明而深远,组合起来就是林夕的爱情寓言,林夕的歌词,有时候像是在空无一人的旷野嗅到草叶烧成灰烬余烟袅绕的味道,荒凉而凄惶,也有时候,像空气中撒满了盐,仿佛尝得到忧伤的咸味,你以为应该很靠近海了,但其实不是,其实还没有。 而且林夕修佛,歌词里边偶尔闪现的电光幻影,有他开始懂得放下的我执,也有他逐渐明心的证悟。就好像李宗盛还没越过山丘之前写的歌,几乎都是在爱情里挣不脱的轮回,每一次转过身之后不禁嚎啕大哭的是他,每一回面对面之际装作心如止水的也是他。 至于林夕,林夕歌词里的飘渺,是他的文字般若,也是他向我们开示的凤凰涅槃——但涅槃在佛教经义,是极慎重的一个词,有圆满解脱,也有不生不灭的意思,因此每次写了暗藏佛偈的歌词,杨千嬅第一个吵着说她完全不明白个中意思,王菲则抿着嘴不发一言,似有所悟,然后林夕就说,别问这么多,去录去唱就对了,将来有一天机缘到了,你就会明白的——就好像有些人一听到某首情歌就一定忍不住别过头,因为那歌词犹如万箭穿心,让听的人禁不住蹲下来嚎啕大哭。其实听歌的人哭的,不是歌词里的意境,而是他曾经沧海的经历,以及他没有后来的后来,因为最温柔的歌词,往往最锋利。 而比较意外的是,林夕比我想像中能言善道,也比我想像中的长袖善舞,除了张国荣,他最疼的还有王菲陈奕迅,最钦佩的有刘德华,还有曾经一度最深得他心的杨千嬅,他总是在这些天王天后的感情世界里来去自如,欢喜他们的欢喜,也叹息他们的叹息——而王菲总是说得最少的那一个,她对歌词的态度,其实和她处理感情的模式十分相似,要的只是意境,而不是实景。王菲基本上大而化之,什么都无所谓,林夕打个电话给她说,某首歌某句歌词他想再改两个字,王菲马上说,不改了不改了,都录完了还改啥呢?对照之下,林忆莲似乎是最挑剔最不容易服侍的一个,她可以一首歌词要林夕改8次而面不改色,每一句都仔细斟酌,每一个画面都来回推敲,而且拿不定主意,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有一次她对林夕说,那一段应该要有点带黄色的画面感,林夕问她,是不是近黄昏的感觉,她摇摇头,未必,还没到黄昏那种懒洋洋,但那黄色一定要抓得准,才唱得出那种感觉,林夕听了,整个人差点崩溃下来。林夕是阴柔的,但他的阴柔,在一定程度上是职业需要,他自己也承认,他为男歌手填的词,总是比较阴柔,也总是比较偏向女人的角度,幽微细致,而且只有在爱情里耽溺自虐,把笔尖暗暗刺进掌心里,才刻画得出那走不出来的兜转与迂回。 我常觉得,写词的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歌者的遗物整理师,不同的只是,写词人整理的,多半是感情的遗物,该丢的不留,该留的珍重,把不必要的枝节删去,留下故事的爽利——爱过一个人而囤积下来的回忆,其实都是遗物,我们偶尔对着别人的遗物,唤醒自己的领悟。而林夕最拿手的我们都知道,专门把属于别人的心借来寄托,结果却变成了我们的心魔,而所有颓靡过我们的美丽的歌词,谁说不是末路穷途的文学的分歧,谁说不是柳暗花明的文字的激流?至少它们都流行过,都被感动过,也都破格翻腾过,更都词简意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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