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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召车司机

    (怡保24日讯)怡保警方证实在11月内接获3宗轿车被偷投报,其中一宗在繁忙商区发生,年轻的电召车司机与友人用餐约40分钟后,欲取车时发现轿车已被偷走,令他痛失谋生工具,促请警方尽快破案。 电召车司机痛失谋生工具 21岁事主周文彬表示,他于11月22日下午1时10分至1时50分期间,与2名友人在怡保吉灵当一带享用午餐。当他们用餐结束欲取车时发现停放在停车场的轿车不见踪影。 他接受星洲日报《大霹雳》社区报访问时表示,他当时已第一时间询问停车场的收费员,惟无法获悉轿车的下落,随后在附近寻找无果后,他们一行人乘搭电召车前往临近的双溪森南警局报案。 他说,该辆轿车是他在2个月前从二手车行取车,虽然是二手车,却是他辛苦赚钱购得,再加上他是电召车司机,该轿车是他谋生的工具。 “我真的很无助和难受,辛苦‘跑单’赚来的钱,也花了很长时间找得的心意轿车,如今突然不见了。我目前无法工作,失去收入,不知如何是好,希望警方尽快寻回轿车,让我可以恢复正常打拼生活。” 周文彬在事发后,也将失车的照片上传至社交媒体,希望网民可以协助留意,然而至今没有获得任何线索。 他也获悉怡保区内发生其他的偷车事件,因此希望公众提高警惕,尽可能将轿车停放在人流量多或有监控措施的地方,以及为轿车安装防盗系统。   另一方面,怡保警区主任阿邦再纳阿比丁受本报询问时也证实接获相关的投报。 经检查,他说,双溪森南警局仅仅在11月内,便接获3宗轿车疑被盗窃的投报,而警方正在奋力调查相关案件。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79(偷窃)条文展开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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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0日讯)电召车司机与中年男在油站起争执,驾车离开时,不仅撞上对方的车,还辗过对方的脚,之后不理对方摔倒,绝尘而去。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苏伟杰(34岁)于昨日承认一项行为鲁莽导致他人受伤的罪状,另外两项蓄意伤人和鲁莽行事的控状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事件发生于2019年9月13日,地点是在劳明达街的埃索(Esso)油站。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是电召车司机,受害者是一名56岁男子。 事发当晚11时,被告在后港一带送了乘客后,到油站去买食物和饮料以及上厕所,于是把车子停在轮胎充气处。 当被告返回车子时,看到受害者刚驶入油站,正要把车倒退停在他的车前方。 本来站在自己车旁的被告,这时走到了两人的车子之间。受害者接着下车与被告起争执。 受害者随后回到车里倒车,此时被告又把自己的脚放在靠近受害者的车子后方。受害者再次下车,两人又吵了起来。 过后,被告返回车上要离开,受害者此时站在车旁,被告驶过时撞上受害者的车子,还辗过受害者的脚,导致他摔倒。被告事后离开现场,没有停下来帮助。 旁人见状后,协助受害者拨电报警。 医药报告显示,受害者的右膝和左跟腱擦伤、臀部压痛、胸部、背部和上肢也挫伤,拿了5天的病假。受害者车子的维修和损失费达1100元(新币,约3671令吉),被告并未作出赔偿。(人名音译)   控方指被告 看到证据才要认罪 控方指出,被告原本不认罪,案件已经安排展开审讯,被告看到证据后才打算认罪。 控方指出,被告鲁莽地驾驶且靠近受害者,甚至碾过受害者的脚。受害者因撞击而摔倒,没有受到更严重的伤害,纯属侥幸。 另外,被告有前科,曾于2023年与一人的车子发生碰撞后,与对方吵架,因蓄意伤人被判坐牢4周。 控方要求法官判以被告监禁3星期至5星期,吊销驾照12个月。 案展至12月4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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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8日讯)两名电召车司机在新加坡樟宜机场接客时发生口角,其中一人气得将对方推到车子上,然后三次使劲掐住对方的脖子;莽汉承认蓄意伤人,被判坐牢两周。 《联合早报》报道,65岁被告迪索沙共面对两项控状,包括蓄意伤人和辱骂他人,他于今午在国家法院被治罪。 这起案件发生于今年1月25日下午2时55分左右,在樟宜机场第四搭客大厦的乘车处。 根据案情,驾驶电召车的被告,案发当时开车前往乘车处5号门口,准备接载一名乘客,另一名电召车司机李文忠的车子就在后方。李文忠两次对被告的车子鸣车笛,接着超车驶到被告车子的前方,将车子停在7号门口。 因不满李文忠的行为,被告也将车子开到7号门口。已经下车的李文忠走到被告的车子前,用手势向后者表达不满。被告接着也下车,两人开始吵起来,并且用粗话互骂对方。 李文忠骂完后,走回车子欲帮忙提着行李箱的乘客。岂料,被告仍心有不甘,他上前将李文忠推到车子上,一手掐住李文忠的脖子;在两人继续互骂过程中,被告又掐李文忠的脖子多两次。 一名保安人员见状赶紧上前劝架,将两人分开。被攻击的李文忠脖子感到疼痛,他隔天上诊所求医,拿了两天病假。 被告认罪后向法官求情称,他在本案发生之前,从未做出任何公路暴力的行为,“但他(李文忠)当众辱骂我的母亲,我的情绪变得非常激动,因为我的母亲已经过世……”被告表示,对失控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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