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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

6小时前
4天前
3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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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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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前
(新加坡28日讯)一家四口公寓租客被指一年内屡欠租金累计6800元(新币,下同;约2万2295令吉),在屋主给出“最后通牒”后连夜打包搬走。屋主怒报警。租户则称,8600元押金还在屋主手上。 《联合早报》报道,该名屋主李先生(60岁,自雇人士)指出,他于2023年12月将位于义顺的双卧室公寓单位出租给一个华人家庭。双方签下两年租约,每月租金4300元。 李先生说,一家四口入住的首三个月如期交付租金,但之后就开始以各种理由拖欠。 “有的月份付数百元,或千多元。中介告知,对方以各种理由少付租金。” 他透露,租户截至10月19日拖欠累计6800元。李先生于是透过中介给对方“最后通牒”,称若想继续住在该单位,须在10月21日前付清。 不过他说,对方不但没有如期还钱,还连夜打包搬走,留下凌乱的房子。  李先生的房屋中介洪先生(41岁)说,该租户收到“最后通牒”后,曾表示会在期限内把欠款还清。殊不知到期了租户没还钱还搬走。他事后无法联系上租户,只好代房东报警。 根据受访者提供的照片,租户搬走后单位内的冰箱仍留下不少食物,地板上有污渍,橱柜内放了不少杂物。 租户:非欠钱逃走 仍有押金在屋主手上 媒体联系上租户吴先生,他说一家人并非欠钱逃走,而是中介限他48小时内把钱还清,否则就要他离开,所以他在期限内先行搬走。他还指,8600元的押金还在屋主手上,足以偿还所欠的租金。 “我们因没能力租下去,才自动搬走。押金在对方那里,他们并没有损失。” 洪先生则说,屋主坚持住户提前搬离是毁约,因此要没收押金,并要求对方偿还所欠租金。  警方受询时证实接获相关报案。 以丧母为由拖租 却无出示证明 以母去世为由拖欠租金,但未给出证明。 李先生表示,租户曾以母亲去世,需花费大笔开销为由拖欠租金,但被要求出示死亡证明时,对方却给不出。 “如果他真的遇到什么急事,我是会通融的,但是他拿不出证明。” 洪先生则透露,租户也曾以女儿需要缴学费、资金周转不灵等理由欠租。 针对此说法,租户表示他母亲去世是事实,但不曾说过因女儿学费或资金周转等问题不交租。 擅自装电子锁 租户:屋主“赚到” 租户被指擅自安装电子锁,离开前才交出密码。 李先生指,租户未经同意在单位大门安装电子锁,也没交出备份钥匙,直到离开前才告知密码。 他还指租户搬离后留下未清理的家具,墙壁上现坑洞,他需花钱整修才能另寻租户。 租户则说,他自费安装电子锁其实是屋主“赚到”。 “我还买了沙发和电视柜,也贴了保护隐私的窗户膜。这些我都没有一起搬走。”
3月前
(新加坡14日讯)新加坡一家租房公司被指要求租客手持护照录制视频,声称要让“移民局核验”,并以各种理由收取额外费用。 《新明日报》报道,有租客拒绝拍视频,目前拿不回押金,至少5苦主报警。 其中一名苦主韩小姐(29岁,建筑业)受访说,今年6月她在一个留学生服务平台看到一间公司发布租房广告,称当地马里士他的惹兰甘马挽有一间公寓卧房出租。 她看房后以月租1885元(新币,下同;约6194令吉)租下,先给3个月的房租,额外也给了1个月的押金、300元(约985令吉)的水电费与150元(约492令吉)的房卡押金。 岂料,6月21日搬入该单位后,就收到一名自称是中介的男子发来的信息,要求她手持护照录制一段影片发给他。 “他发了一个视频样本供参考,要求我像视频里的房客一样,手持护照对着摄像头说出自己名字和住址。我心生疑窦,但对方却说这是要让移民局核验。” “由于担心视频可能被用于非法用途,我拒绝了,但他称如果不拍,就必须搬走,当时只好报警求助。” 韩小姐事后曾要求终止合约,但对方拒绝退还房费,她住了3个月后,目前已搬离该单位,对方也未退还押金。 另一苦主黄小姐(34岁)则说,她去年4月向这家公司租了一间巴耶利峇上段的公寓主人房。 除了2620元(约8610令吉)的月租外,还得支付150元的停车位费,68元(约223令吉)的空调保险费,以及每个月近180元(约591令吉)的服务费。 “我们初到新加坡,人生地不熟,后来才知道在公寓停车是免费的。中介每个月通过一份自制表格,向我们收取200元(约657令吉)至300元(约985令吉)的水电费,但我们后来搬到另一单位后,发现每个月的水电费仅需90元(约295令吉)。” 据《新明日报》掌握的另一份报案书,有留学生在社媒看到广告后联系租房公司,并在抵达新加坡前支付1470元(约4830令吉)押金,然而看到单位后,发现环境与图片相差甚大,要求退还押金却遭到拒绝。 留学生随后也发现,跟她签约的并非屋主,其实是对方向房主租房后再转租,并且没向新加坡房地产代理理事会注册或持有相关执照。 据《新明日报》了解,至少有5名苦主向警方报案,她们当中至少2人入禀当地小额法庭索偿。警方受询时证实接获报案。 指地板损坏 要租客复原 韩小姐称,她搬入单位时发现地板已损坏,当时她拍照通知公司。 然而当她搬离时,对方声称地板的损耗比她入住时更严重,要求她找人修复,否则将扣费50元(约164令吉)。 “我不愿再与他们争辩,于是同意了,对方表示会处理我之前支付的2335元(约7673令吉)押金,却在9月29日时告知我审批未通过,须重新评估地板损坏情况。” 韩小姐说,过后对方要求她找人修复地板,否则无法退还押金。 租房公司发声明,房客违约才拒退还押金,并称地板损坏情况加剧,要韩小姐复原。 苦主设群组 已有69人加入 在网上发贴文诉苦,发现许多人有类似经历,苦主设群组,如今有60多人。 被收停车费的黄小姐,之后在社媒发贴文申诉不快经历,有网友留言称自己遇到类似情况,于是她创立一个聊天群组,目前已有69人加入。m01 
3月前
4月前
4月前
5月前
(新加坡3日讯)自2019年以来,新加坡有64人因非法短期出租私宅被罚款,另有15人被控。此外,有7人因短期出租组屋而被罚款。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建屋发展局和市区重建局今日发文告答复媒体询问时,公布以上数据。 文告指出,当局将根据公众反馈,对任何可能违例的出租行为展开调查。当局也会密切留意网络平台上的出租广告,并对违例情况进行调查。 “与此同时,我们也持续与主要网络平台沟通,请它们确保平台上的房源是合法的。” 建屋局和市建局提醒,狮城私宅的出租期不得少于3个月,这样可以减少频繁更换租客的情况,避免对附近居民造成困扰,并且有助于提高安全。 “组屋屋主在出租卧室或整间组屋前,则须获建屋局批准,出租期不得少于6个月。” 此外,组屋屋主须住满最低居住年限(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才能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单位、出租整间组屋,或购买私宅。 建屋局和市建局说,当局严肃看待非法出租住宅,以提供短期住宿的行为,并会采取严格的执法行动。 违例短期出租私宅的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新币,下同;约1万7373令吉);重犯者或涉及较大规模出租行为的人,将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罚款高达20万元(约69万4920令吉)。 至于违法短期出租组屋者,建屋局可发出书面警告、处以最高5万元(约17万3730令吉)罚款,或强制收回组屋,视严重程度而定。
7月前
7月前
(新加坡20日讯)出租屋变“猪仔屋”,经纪揭21人挤四房式单位,要求对方搬走遭拒后只好报警赶人。 《新明日报》报道,一名房产经纪日前在社媒平台TikTok发布了一系列视频,公开遇到恶劣租客的经历。 他说,他代屋主出租一个四房式组屋单位,原本说好是5名外籍学生入住,事后发现单位内竟藏着21人,屋内情况一团糟。 他接获通知后,上门向租客下“逐客令”,但对方不愿配合,最后只好报警。 记者联系上这名中介郑先生(38岁),他告诉记者上周三(12日)接获当局通知,指单位内出现超住情况,于是联系签约的租客。 他当天傍晚上门查看情况,并通知对方,所有人必须在周五(14日)傍晚5时前搬离。 郑先生透露,5名学生最初入住时表现正常,所需证件也一应俱全。他按照程序办理手续,没想到对方竟会惹出这么多麻烦。 根据他上载的视频,单位内的卫生情况糟糕。 郑先生说自己上门了解情况时发现,客厅窗户上挂着不少衣物和毛巾,墙壁和厕所的地板满是污垢,沙发则又黄又脏。房间内则充斥着香烟和酒精混杂的异味,令人难以忍受。 他还提到,现场非常杂乱,防空壕里堆积了十几个行李箱,各类旧物和酱料瓶等垃圾满地皆是,甚至还有未清洗的煮食锅被塞进冰箱里。 郑先生强调,合同上注明5人入住。 他上周五再度上门,单位内当时还有几人尚未搬走,经过交涉对方仍不愿意配合,郑先生最后只好报警。 “这批租客是我从业多年遇到较为恶劣的,除了履行分内事,我也想尽力帮屋主善后。” 家电损坏 床架不见 单位内脏乱不堪 家电损坏,床架不见,房东没收押金。 郑先生透露,单位内不仅杂乱且卫生堪忧,一些家具也被搬走或者遭破坏。 他说,诸多家具和电器,包括电灯、冷气机、橱柜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甚至连床架都被拆除搬走。 郑先生指5人交的押金不足以弥补维修费用,但他也只能尽力协助屋主善后。 “屋主不忍看到自己的住家变成这样,但觉得追究也没意义,只希望尽快解决问题,然后继续出租。”  
7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