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羞辱

正常不正常,究竟凭什么来衡量? 回溯往事,痛上心头。自小几乎每日听着长辈开着收音机卡带播放的老歌,以及亲戚用光碟机播映的邓丽君歌曲,耳濡目染之下,小小年纪的我对多首老歌朗朗上口,偏爱模仿老上海时代的女歌星们用女声歌唱,也爱东施效颦模仿邓丽君的举手投足。有的长辈夸我声音悦耳动听,大大增强了我的自信心。同时也有某些亲戚取笑我“查某型、乸型”(闽南语和粤语,娘娘腔的意思)。儿时的我压根儿不觉得那两个字眼带有任何贬义,自然也没将之放在心上。 上了小学,同学听我用女声唱老歌,取笑我阿瓜、娘娘腔,我开始意识到我一个男生模仿女声在许多人眼中是不正常的。渐渐的我不再在同学们面前用女声高歌。中学同学问我喜欢听什么歌曲,我诚恳地向他们推荐白光、姚莉、董佩佩、周璇,换来他们的嗤笑,笑我是不正常的怪咖,爱听这种比我们的阿嬷阿公还老的过时老歌。他们哪里晓得,“不正常”三个字深深刺痛了年少时期我那颗异常敏感的小心灵。 爱用女声唱歌,加上性格阴柔,被嘴贱的同学叫作“臭阿瓜、娘娘腔、死太监”是家常便饭,有的同学还说像我这种不正常的不男不女干脆把生殖器割掉去做公公得了。有的男生去抓我的裤裆“确保”我有阴茎。他们口口声声说性格阴柔的我不正常,难道对我言语霸凌,甚至性霸凌的他们就算正常吗?少几分阳刚,多几分阴柔何错之有? 恐被别人看穿我是同志 中二那年对一名学长动了情,彼时方意识到自己原来是同志。此前阅读过一些书籍,知道这世上有很多人认为同性恋是错误、颠倒、罪恶的,所以我一直小心翼翼将对学长的情意深埋心中,唯恐被别人看穿我是同志。从同学口中听到“死基佬”“同性恋不正常,会下地狱,会得爱滋”等言论,虽然这些言语并非针对我而说,可是仍令我听了十分不舒服。那些讥讽性少数群体不正常,甚至诅咒人家的人是有几正常? 性格孤僻的我平日极少参与同学之间的小团体,课余时间就静静在座位上啃书。有个女同学跟她老豆说我读书读到头脑不正常了。刚好她老豆认识我厝边,就跟我的厝边嚼舌根,说我读书读坏了头脑。我素来就爱在自家院子跳舞,厝边一直觉得我怪怪的。听了那女同学老豆的话,他们也视我为头脑不正常的人,在我背后呼我为傻佬。多年老邻居,他们竟然这样说我,真是心寒。厝边总爱随手把垃圾扔入他们家外面的沟渠,甚至丢到我厝外面的小菜圃。几乎每天我都会去捡拾垃圾丢进垃圾桶,却被乱丢垃圾的没公德心家伙嘲讽是头脑不正常的垃圾虫,那么爱拾垃圾。呵,我心里冷笑,乱抛垃圾的人居然有脸说别人是垃圾虫! 每每听到身边有人用“心理变态、头脑不正常、神经病、傻子傻婆、疯子”等充满歧视的字眼讥讽或辱骂精神疾病患者,我都觉得特别反感。没有患上精神疾病的你们不知道他们究竟经历过什么事、承受了怎样的痛苦,凭什么随意羞辱他们?我真是希望这世上别再有歧视,人们别再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别人,莫任意讥嘲与自己不同的个体或群体是不正常的。可以的话,我真想把“不正常”三个字从世间删除。你认为的不正常,其实是少见多怪罢了。你在嗤笑别人不正常的当儿,有没有想过,其实你自己也没有多么正常。
4天前
3月前
3月前
5月前
6月前
6月前
7月前
9月前
9月前
10月前
11月前
(新加坡7日讯)非礼和性侵亲生女近5年,狼父原被判入狱29年鞭打24下,但早前因脊椎有问题改判多坐牢一年代替鞭刑,控方直言若不是鞭刑有上限,他应挨51鞭。 根据《新明日报》之前报道,被告是一名48岁的新加坡男子,他共面对15项控状,指他在2010年至2014年末,非礼和性侵未成年的亲生女儿。女儿案发时介于10岁至14岁。 控状指被告非礼女儿的胸部和私处,还对她做出指侵、口交和肛交等行为。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被告女儿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被告不认罪,案件进行审讯。 审讯披露,女儿于2011年在学校接受性教育课程后,知道肛交是不对的,并告知被告,但被告却叫女儿不要听老师的话,照他话办事就好。 法官表示被告长期凌辱女儿,同意控方的说辞,认为阻吓作用是首要考量,最终判他罪成,入狱29年及鞭打24下。 被告之后被检测患上腰椎间盘脱出症(Prolapsed intervertebral disc),不适合打鞭,高庭今早因此再次针对他的刑罚进行审理。 控方今早陈词时说,被告应多坐一年牢代替鞭刑。被告的代表律师不同意,他在引述其他案件时说,29年的监禁已经够重,无需再加一年的监刑。 控方反驳,指被告犯下严重的罪行,若法律允许,他应面对51下的鞭刑。根据新加坡法律,被告最多只能被判处24下鞭刑。 法官最后同意控方的说法,指若是让被告免于鞭刑,他就必须多坐牢一年,让刑罚达到惩戒的效用。 指被告毫无悔意 庭上污蔑羞辱女儿 控方指被告毫无悔意,在庭上还污蔑且羞辱女儿。 控方今早说,因为被告不认罪,女儿得出庭供证,在庭上重新回忆被性侵的过程。 根据早前报道,被告在庭上称女儿陷害他,因为他发现了女儿和男友发生性行为的事实,还指女儿的宗教信仰不允许她和男友发生性行为。 控方指,这显示被告毫无悔意。 “毁灭”女儿对性的看法 女儿事后失眠和做噩梦,也“毁灭”她对性的看法。 根据之前报道,女儿表示难以放下这些经历,这些伤害夺走了她的童年,也扭曲她对父亲的看法,即使她后来搬去和母亲同住,仍会失眠。 控方指女儿在案发4年后,告诉心理医生她晚上彻夜难眠,也会做“不好的梦”,这不仅影响她的学业,也“毁灭”她看待性的想法。 事后女儿也自责没在年纪大一些时反抗被告,控方对此表示痛心,也指女儿将要背负这些无法抹去的伤痕,并尝试放下这段可怕的经历。
11月前
11月前
1年前
1年前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