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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廊

(新加坡11日讯)男子协助雇主租货仓,将它“改装”成KTV酒廊,在冠病期间非法营业,被判坐牢4个星期。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41岁的王俊龙,他面对4项包括抵触冠病(临时措施)(管制令)条例,以及公共娱乐法令(Public Entertainments Act)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于2021年5月初,在雇主林家和的指示下,租下丹戎巴葛一带英莪街的一间商用单位,并将它改装成KTV酒廊。单位的月租为4000元(新币,下同)。 雇主也聘被告为KTV酒廊的侍应生,支付被告200元日薪。雇主也告诉被告,如果他带朋友光顾KTV酒廊,便有20%至30%的佣金可赚。 除了被告,雇主还聘请另外两名侍应生。KTV酒廊提供唱歌、食物以及酒精服务,里头有两间包厢,每间包厢的使用费为一晚988元。 营业才8天 警突击检查 KTV酒廊在营业约8天后,因有公众投诉,遭警方突击检查。 警方在2021年5月26日午夜12时36分,进行突击行动,发现单位里头有30名客人。 事发时是高警戒解封第二阶段,只允许两个人在外聚集,公众也无法堂食。被告没有检查客人的体温,有的客人也没有戴口罩,因此抵触相关条例。 警方突击检查当天,刚好是被告和雇主值班,不过雇主在警方抵达前已离开。 被告在接受调查时为了包庇雇主和同事,向警方谎称KTV酒廊由他经营,没有聘请员工帮忙,但谎言最终被拆穿。(人名译音)
1年前
(新加坡9日讯)独自喝完一个啤酒塔后,男子守候在酒廊外等女服务生下班,并在逮着“猎物”后阻止她回家,将她带到附近楼梯口性侵。 《联合早报》报道,酒廊老板接获女子的求助短信,赶到现场时发现她吓得崩溃大哭,老板接着陪同女子上警局报案。 被告邓文强(40岁)昨天下午在高庭承认一项性侵罪,被判坐牢5年又9个月,以及打鞭3下。 这起案件发生于2022年2月3日晚上,在裕廊东某商业大楼的楼梯口。受害人案发时20岁,是半工半读的理工学院学生。 受害人在一家酒廊打工,被告是那里的常客,案发晚上在酒廊独自喝完一个啤酒塔。晚上11时左右,受害人下班离开酒廊,在厕所附近看见被告。 被告表示在等她下班,受害人说已叫了私召车准备回家;被告把手搭在受害人肩膀上,然后把她带到一个楼梯口。 受害人再次向被告表示要乘车回家,被告不顾她的意愿,双手抱住她的身体不让她离开,接着伸手性侵受害人。被告得逞后离开现场。 受害人发短信给酒廊老板,透露自己遭性侵犯,老板赶去楼梯口,看到受害人已崩溃哭泣,他接着陪同受害人去报警。 控方斥责被告侵犯一名年轻女子来满足自己的性欲,但他选择认罪,让受害人无须出庭供证,这是本案的减刑因素。 落网前当灭虫人员的被告在庭上求情时承认自己做错事,他希望可以尽快完成服刑,出狱后为家人赚钱和照顾患病的父亲。(人名译音)
1年前
2年前
(新山28日讯)争执引发一撞两伤。斯里阿南警区警方已针对近日流传在手机应用程式WhatsApp、一个长达1分钟37秒言语冲突及争执引发车撞人伤事件视频开档调查,且已逮捕1名30岁涉案者助查。 斯里阿南警区主任莫哈末苏海米昨晚发文告指出,警方已查实上述事件是于本月26日,凌晨5时许,发生在新山百合花园一带,有2人在事件过程中被汽车撞伤。 他表示,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07(企图谋杀)条文调查此案,在此条文下被定罪者,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的判刑。 莫哈末苏海米指出,上述冲突事件是在百合花园一家酒廊里至外发生,其中1名36岁男子和30岁男子在该家酒廊发生争执后,事件延伸至酒廊外;两男子皆是本地人。 他表示,30岁涉案男子驾驶一辆汽车撞向36岁伤者以及另一名35岁男伤者。 他指出,2名伤者在事后被送往新山苏丹依斯迈医院(班兰医院)救治,两名受害者均受伤,目前情况稳定。 他指出,由斯里阿南警区刑事罪案调查组成立的专案小组于本月27日晚上9时许,在马西花园一带逮捕了涉案的30岁本地男子。初步调查显示,涉案者没有任何刑事记录,尿液检验呈阴性。 根据警方提供有关流传的视频内容显示,一群人站在店屋外停车处,一辆白色汽车在一名赤裸上身的男子走前时突然猛踩油门飞驶过,从画面中随即看到该名赤裸上身的男子面朝下倒卧在地,头部流血。 另一个疑似与该事件相关的视频,则拍到另一名身穿黑白相间衣服的男子同样倒卧在地,头部下方见血。
2年前
犹记得1995年,考完SPM迎来的就是漫长的假期,也是打工的黄金时期。3个月等待成绩的这段时间,我在家乡关丹的某家卡拉OK酒廊工作。我应聘服务生,先在分店培训两天,就调回总店服务了。 这个时期的所见所闻,颠覆了我对许多人事物的看法。那些震撼,让我这入世未深的小伙子,见识了社会的另外一面——黑暗的一面。挂羊头,卖狗肉吗?也不完全是的,至少我新年期间也和同学一起到过这地方唱歌,也没觉得什么异样。工作后我才发现,没几个人是真正来唱歌的,来的都是喝酒居多,谈生意也有,还有找小姐陪坐的。 二楼主要是歌房,三楼是酒廊。刚上班,就有妈咪(陪坐小姐们的领班)来找我说,如果有客人找小姐,就先通知她。原来那里有两个妈咪,各领一组十来个小姐,彼此有竞争关系,谁家小姐出的钟(坐台的时间)多,妈咪抽的佣也多。如果没记错,买小姐一个小时是31令吉,公司抽2令吉,妈咪抽1令吉,小姐拿28令吉。另外一个妈咪也很快来找我沟通了,因为服务员是最前线,第一个接触客人,如果要小姐,我们通知谁就很关键了。我们两边都不能得罪,也难以左右逢源,唯有战战兢兢小心行事,就公平点,轮流通知吧。 当了两个星期服务员,就体会了一回什么叫“笃后背”——有别的服务员向经理投诉说我上班时间喝酒,其实是给客人倒酒的时候,客人请喝,我只好应酬客人喝小半杯而已。因这事,我被调去三楼的酒廊当酒保。刚开始还不明白,我看其他服务员做法也是一样的,客人给的酒不好拒绝,为什么到我这就被责怪了呢?原来还是利益冲突,服务员之间也有竞争,哪个客人出手豪爽的,只要去服务倒酒,都会有赏钱。服务员会争先恐后地往会打赏的客人服务倒酒,我无心之下抢先了,导致某人损失了赏钱,怀恨之下就阴了我一把。 酒廊让我急速成长 当了酒保后,那些服务员对我的态度马上180度转变了,变得常常谈笑风生,其乐融融。因为我没有竞争力了,被绑死在吧台,负责出酒、调酒、准备水果等工作。既来之,则安之,反正我是来见识的,不同工作岗位可以有不同的体验,是好事。也因为这样我才知道,如果要去喝酒,不能喝酒桶打出来的酒,因为是渗了水的,为了增加盈利。来的若是面生的客人,就捧出渗了水的酒,熟客或经验老到的酒客才乖乖地出纯酒。 偶尔也会有人独自来喝酒,他们会选择吧台这边坐,喝着闷酒,听驻唱歌手唱歌,消磨时间。无聊时他们会找酒保谈天,我便会听到不同的故事,大家都是有故事的人。什么职业的客人我都遇过,医生、律师、记者、警察、大耳窿、黑社会、各行业老板都有。还有一次见到我中学的老师呢,后来知道他是老板的妹夫。我也曾遇见童年好友的父亲,每次来都会叫相熟的小姐,这事我埋在心里,到现在都没跟朋友提起过。警官来的次数还不少呢,吃喝玩乐、小姐陪全免费,原因就自己猜猜吧。 有些画面至今仍印象深刻。如当服务员时,常会看到房门突然打开,小姐冲出来,直奔厕所呕吐,鼻涕眼泪齐出,然后补个妆,整理仪容,笑着脸,再敲门进房间继续喝。有时听妈咪小姐们聊天,说昨天输了多少钱,今天运气如何,钱来得快,去得也快。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形容她们非常贴切。我觉得她们傻,她们还觉得我不懂事呢。 三楼酒廊有个厅,就在吧台前,平时会有驻唱歌手唱歌,钢琴老师伴奏。刚好工作期间遇到圣诞、跨年和农历新年,公司也会请本地较有名的歌星来演出,吸引客人。泰国人妖团也来表演过,每隔一段时日,周末也会请脱衣舞娘唱歌表演。呃……是有穿衣服的,就脱剩三点式,但对当时的我,真的大开眼界了。金迷纸醉,醉生梦死,大家好像都活在黑夜后的另一个世界。这些情节,不是跟我看香港电影里的情节一模一样吗?原来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这句话,是真的。 内心挣扎一阵,还是写出来吧,这场所的二楼最尾端还有一间超大房间,早期是给比较多的客人用的。后来老板将这房间改装成摇头房,不断播放强劲音乐,让吃了摇头丸的客人尽情摇摆享乐。还记得一次人手不足,我拿单子进去时,负责给钱的客人的头一边晃,手一边数钞票,那画面很搞笑,记得至今。 这场所早就关闭很多年了,所以写出来也不怕被追究什么,就当故事看呗。这地方只是我年轻时的其中一站,感谢这地方让我体悟了许多课本上根本学不到的道理,也让我急速成长。我带着这些财富,继续往下一站出发。
3年前
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