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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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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加末15日讯)警方自今年1月以来,共逮捕17名非法赛车者,其中包括7名学生,并拘捕6名酒驾者。此外,警方充公了91辆非法改装且扰民的车辆,并在200次行动中开出了1万6918张罚单。 昔加末警区主任阿末詹比利表示,昔加末警察总部通过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从今年1月迄今约9个月半月展开“服从行动”(Op Patuh),以取缔酒驾、公路流氓和另6项主要犯规者。 他说,警方逮捕17名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者(鲁莽危险驾驶或非法赛车),其中7人为14岁至17岁的学生,余者10人是18岁至26岁的工作人士。 他表示,警方也在同期逮捕6名抵触同一法令第45(1)条文者(酒精影响下驾驶或酒驾)、1名抵触同一法令第108条文者(使用假车牌),以及1名抵触刑事法典第379(A)条文者(偷车)。 他说,警方也在200项行动中发出1万6918张交通罚单,并充公91辆修改引擎或排气筒以致扰民的各类车辆。 他也表示,警方于本月13日(星期日)凌晨12时至早上6时在银旺路拱门(新山至芙蓉第189至191公里之间),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成功逮捕两名22岁和1名18岁路上蛇行、危姿炫技和追逐的本地巫裔男性骑士。 他呼吁家长或监护人监控孩子们的活动,以免参与可能危及自己和其他公路使用者安全的非法赛车活动,并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下被判罚款1万令吉或监禁2年,而家长或监护人也可在儿童保护法令下被控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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