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日訊)一名一巡伍長涉嫌向商人索賄700令吉,以便不採取行動對付後者的商業執照過期事宜,今日被控貪汙,他否認有罪。
被告莫哈末艾菲爾(32歲)今日在怡保反貪汙法庭被控,面對3項控狀,案件定於6月9日過堂。被告獲准由1人以1萬5000令吉保釋候審。
ADVERTISEMENT
第一項控罪指被告於2017年5月17日約下午3時40分,在太平太平彭加蘭工業園的商店辦公室內,向售賣舊物品的一名商人索取300令吉賄賂,以便不對商人的逾期商業執照採取行動,觸犯2009年大馬反貪汙法令第 16(a)(B)條文。
第二項控狀指他於同時同地,作為一巡伍長執行公務時,向該商人索取300令吉賄賂,作為不對付後者的商業執照過期的代價,牴觸相同法令第 17(a)條文。
第三項控狀指他於2017年4月4日約下午5時30分,透過第三者向同一商人收取400令吉賄賂金,以便不對商人的商店採取行動,觸犯2009年大馬反貪汙法令第 16(a)(B)條文。
副檢察司瑪茲雅一開始時要求法官阿末卡馬將保釋金定為1萬5000令吉,被告辯護律師慕絲妮瑪為被告求情,指被告妻子為家庭主婦,育有8歲、4歲及2歲的孩子,同時還要照顧患有老年病的年邁父母,要求將保釋金降低至9000令吉,因此案發生後,被告一直給予反貪會全面合作。
辯護律師的要求遭法官拒絕,保釋金最終定在1萬5000令吉。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