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6日讯)食肆等禁烟区禁止吸烟的法律生效时一度成为话题,烟民也不敢大意惟恐被开罚单,不过随着数年已过,许多烟民似乎已懈怠恢复陋习,在食肆禁烟区里吞云吐雾;卫生部及霹雳州卫生局一连两天于霹州展开取缔行动,食肆是最多违例烟民之地。
卫生部和霹雳州卫生局在5月24日及25日一连两天在霹雳州展开反吸烟行动(Operasi Mega Bersepadu),对违反烟草产品管制条例者包括在禁区吸烟的人士开出罚单,在总数424张罚单中,食肆占总罚单数量近半,即202张,而在禁区吞云吐雾的代价是罚款2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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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副总监(公共卫生)拿督诺哈雅蒂昨晚在巴占一间小食中心的取缔行动后向媒体指出,这两日于霹州展开的反吸烟行动到36个地点展开执法行动,从早上9时进行至晚上10时,出动106名环境卫生官员、卫生部疾病管控组和监察与法律小组的官员、怡保市政厅环境卫生组和警方人员。
“我们瞄准的禁烟区包括食肆、公共交通或车站、政府机构范围、购物中心、公共厕所、娱乐中心、诊所和医院、大道休息站。食肆收到最多投诉,因此是行动的主要目标。”
她说,截至昨晚8时30分,两日行动共在1983年食品法令下发出424张罚单,总罚款额达10万3950令吉。其中在烟草产品管制条例第11条(在禁烟区吸烟)下的罚单共390张,即食肆抽烟202张、公共交通或车站34张、政府机构范围28张、购物中心108张、升降机或公厕1张、娱乐中心2张、诊所或医院8张、大道休息站7张。
她指出,至于在烟草产品管制条例第12条下,共向业者发出33张罚单,即没有展示禁烟告示牌13张、无法确保没有人在店内吸烟6张;相同条例第13(1)条下,向未成年吸烟者发出14张罚单。
此外,此次行动也在烟草产品管制条例第8C(1)条(以低于零售价售卖香烟)下发出两张各500令吉的罚单,并充公了322盒香烟,每盒6令吉50仙,总值2093令吉;也在第9(1)条(散卖香烟)下发出1张500令吉罚单。
诺哈雅蒂披露,去年发出的于食肆吸烟违例罚单中,霹州排名第四高,共发出2808张罚单,排在雪兰莪(6414张)、柔佛(3095张)、彭亨(2935张)之后,第五名是槟城(2725张)。
“禁烟措施不是为了惩罚烟民,而是为了教育烟民,让他们知道抽烟对自己和身边的二手烟吸入者造成的危险和疾病。根据国际展开的研究,无论是传统香烟还是电子烟,都可为二手烟吸入者带来危害。”
她呼吁烟民停止吸烟,到卫生部认可的诊所接受戒烟服务,有兴趣者可通过www.jomquit.com登记。
出席新闻发布会者包括卫生部疾病管控组(非传染性疾病)副主任诺阿雅娜、监察与法律小组组长利祖安、霹雳州卫生局环境卫生官纳吉和阿查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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