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5日訊)零售店涉嫌儲存10公噸4740公斤食油,超過法律規定數量,被內貿局調查和充公其中4240公斤食油!
此事在近打再也輕工業區一家零售店發生,霹靂內貿局執法官員於昨早11時30分前往這家零售店突擊檢查,在店裡發現這些儲存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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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公4240公斤食油
這些食油包括各個牌子,被內貿局充公的4240公斤食油,是在扣除了所允許批發儲存的10公噸與零售儲存的500公斤後的數量;4240公斤食油價值1萬6224令吉。
霹靂內貿局局長拿督卡馬魯丁在文告中指出,這家零售店所儲存的的這些食油數量,超過統制供應法令批發執照下所規定的10公噸,被疑違反1974年供應統制條例第9(1)條文,即批發商被禁儲存過量食油,以及超過這法令零售執照下所規定的500公斤。
他說,該局官員檢查下,發現這家商店擁有仍然處於有效期的供應統制法令批發執照,規定所儲存的限制數量是50公噸糖、10公噸食油、20公噸麵粉,這家商店也擁有處於有效期的的供應統制法令零售執照,限制儲存糖、食油和麵粉的數量各為500公斤。
內貿局在1961年供應統制法令下調查此案,涉及者一旦罪成,個人可被罰款最高100萬令吉或監禁最高3年,或兩者兼施;公司團體可被罰款最高200萬令吉,重犯可被罰款最高500萬令吉。
卡馬魯丁勸告商家們遵守法律和內貿局制定的條例,也希望公眾人士向內貿局提供任何可疑活動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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