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9日訊)一傢俬人公司在農民未獲通知而缺庭的情況下獲取庭令,封鎖土地,農民也無法獲得收成,美羅冷水河20名農民今天欲入稟怡保高庭,惟因法官抱恙,案件推遲至本週五(22日)才能入稟。
據瞭解,涉及的土地總面積約166英畝,受影響農民為華裔居多。這批農民在代表律師吳健南和江俊源陪同下到高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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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健南對媒體指出,這起案件涉及怡保一家公司,該公司在2022年得到霹靂州農業發展機構(SADC)作為地主頒佈的租憑合約後,今年5月23日申請庭令,在農民(開荒者)缺庭的情況下,於8月11日取得了涉及地段的擁有權庭令,8月24日開始有神手挖了所有主要路口,阻止農民進入有關地段,同時農作物也被佔為己有。
“當地警方也介入禁止農民進入涉及地段,目前當地每天還有羅裡把農作物載走。”
吳健南表示,農民在9月4日委任他的律師樓入稟案件,申請革除缺庭的庭令,因根據法庭規則,任何在被告缺庭的情況下取得的庭令,都能在7天內申請革除上述庭令。
“我們申請革除該庭令,因它對農民不公平,農民基本的知情權、否決權、辯護權都被剝奪了;其二,在霹靂州農業發展機構的合約裡提及的其中一個條件是要解決與開荒者(農民)的內部問題,對方卻在一拿到庭令就以神手封掉主要路口。”
吳健南補充,他也向法庭申請禁令,禁止有人繼續把農作物不合法地佔有;根據一般的案例,即便已拿到土地擁有權的庭令,也不得佔有農作物。作為代表律師,是要介入案件,讓作為被告的農民能重新獲得被審判和辯護的權利,直到庭令被重新頒佈為止。
他說,目前而言法庭的部分已在處理,今天也會到怡保警察總部代表農民移交反對信予霹靂州總警長;在當初發生此案時,他曾致函美羅警方指此為民事庭令,只能由法庭庭吏(bailiff)來執行。
他認為,警方介入民事庭令是不專業的,應由法庭庭吏去主導,只有後者才知道民事庭令賦予的權利;有時遇到僵局,才會叫警方來,但總的來說是以法庭庭吏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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