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7日訊)來自“Geng Bulat”匪黨的兩兄弟今日被帶往怡保地庭和推事庭面控多項罪名,其中哥哥面對5項合夥持械搶劫和一宗破門行劫罪,獲允以2萬7500令吉保外候審,弟弟除了被控2項合夥持械搶劫和2項偷竊,也被控販毒,因此無法獲得保釋。
被告是哥哥阿末法茲林(31歲)和弟弟莫哈末哈菲茲(28歲)。他們分別在怡保第二地庭和第一推事庭被控6項和5項罪狀。由於兩人不認罪和要求審訊,所有案件訂於明年1月11日過堂。
ADVERTISEMENT
根據控狀,第一被告阿末法茲林與一名在逃人士於今年10月5日晚上約9時在斯里美露花園一間電子煙店,持刀搶走一臺手機和現金130令吉;同月6日約中午12時30分,在怡保一間藥劑店,持刀搶劫現金216令吉和一枚金戒指,以及同月17日傍晚6時30分左右,在萬里望一間便利店持刀劫走現金400令吉、一張大馬卡和銀行卡。
他也被控與第二名被告莫哈末哈菲茲,於今年10月12日下午約3時35分,在迪沙利華英達花園一間便利店,持刀合夥劫走200令吉;也被控於同月23日上午約11時30分,在萬里望一間電腦店,持刀合夥搶走一名印裔女子的2臺手機、一枚金戒指、一個手袋,裡面裝有女子的信用卡、銀行卡、現金200令吉、大馬卡、一雙金耳環及駕駛執照。
2名被告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395/397(合夥持械搶劫)條文,並在刑事法典第397(結夥持械搶劫)下同讀。
被告們不認罪和要求審訊,法官為諾莎林允准2人以5000令吉和一人保外候審。被告代表律師是瑟嘉蘭,負責上述案件的主控官為伊溫基林副檢察司和庫拉圖艾尼副檢察司。
2名被告隨後被帶到第一推事庭面對其他控狀。第二被告莫哈末哈菲茲面對2項偷竊罪和1項販毒罪,被控於今年10月17日下午4時28分左右,在萬里望一間商店裡偷走一個約有500令吉的硬幣罐,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380(偷竊)條文;他也被控於今年9月14日早上11時15分左右,在曼銳某商店偷走給予清真寺的捐款箱,觸犯刑事法典第380(偷竊)條文。
被告不認罪,推事西蒂諾拉允准他以2000令吉和一人保外候審,由於他也被控一項販毒罪,因此不得保外候審。
根據販毒控狀,莫哈末哈菲茲被控於10月23日在喇叭巴魯路旁,涉嫌運毒34.87克海洛因毒品,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條文下同讀。
阿末法茲林則被控於今年10月23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時30分之間,在大和園一住家破門行竊,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457(破門行竊)條文。不認罪的他,獲得以2500令吉和一人保外候審。
負責上述案件的主控官為諾拉比娜副檢察司和諾希達尤副檢察司。
隨著弟弟莫哈末哈菲茲在怡保面控後,警方也將把他押往安順地庭控企圖謀殺罪名,而哥哥將充當控方證人。
下霹靂警區主任阿末阿南助理總監在10月25日發文告指出,怡保警方24日上午11時30分接到匪徒持巴冷刀搶劫案的投報,並追隨駕車的嫌犯蹤跡,從怡保一直追到甘榜牙也,2名嫌犯在察覺被警方追蹤後加速逃走,直到拉布古邦一座清真寺附近被攔截。
追蹤過程中,嫌犯多番退車並撞向警方巡邏車,警員被迫自衛,朝轎車前方擋風鏡開槍,最終2名嫌犯被逮捕。期間嫌犯危險倒退轎車,導致其中一名警員被拖曳。
警方隨後援引《刑事法典》第307條文(企圖謀殺)及《1960年武器法令》第39條文,調查此案。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