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1日訊)52名來自孟加拉、緬甸及印尼的外勞擠在工地內臨時搭建的木屋裡生活,其中有一部分的員工已超過兩星期未有工作,只能躲在狹窄的屋裡等候僱主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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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半島人力局(JTKSM)今早聯合其他執法單位與機構,包括霹靂州勞工局、警方、移民局、大馬社險機構(PERKESO)及大馬建築工業發展局(CIDB)出動55名執法人員,在怡保美露一家建築工地展開“勞工執法行動”,並由大馬半島人力局總監卡馬親自率隊前往突擊位於該工地內的非法外勞宿舍,展開救援行動。
卡馬在記者會上指出,展開救援行動是為了防止這些外勞成為求職詐騙的受害者,導致強迫勞動的發生;當局也將協助他們可在相同的公司或相同領域的其他公司獲得工作,以確保這些員工的福利得到保障。
卡馬:防外勞成為求職詐騙受害者
他說,本次的執法行動是基於當局收到投報而展開,即員工已進入工地,但僱主方面沒有給予工作,只能任由他們在這裡被冷落。
他說,本次行動共檢查了52名不同背景的外籍員工,他們分別來自孟加拉、緬甸及印尼;當中有7人持有聯合國難民署(UNHCR)發出的難民準證,另有14人屬非法移民(PATI)。
他披露,確實有一部分的外勞過去兩星期一直被安置在建築工地,但僱主沒有給他們提供工作,讓他們沒有收入來源,只能在這所“共容屋”(rakan kongsi)里居住;而有一些外勞則有工作。
“現有的共容屋對他們並不太有利,而且也沒有提供基本設施,他們只能被迫睡在地板上或橡膠地席(tikar getah)。”
有關公司牴觸多項條例
卡馬較後在文告中指出,當局在執法行動中發現有關公司的違法行為包括沒有員工住宿證明,牴觸1990年員工房屋、住宿和設施基本標準法令(446法令);沒有透過銀行帳戶支付工資,牴觸勞工法令第25A條文;以及因未有報告外籍員工的就業情況和部分員工被歸類為“被冷落”的員工,即他們是在持有許可證,惟在進入我國後就沒有獲得任何工作,牴觸1955年僱傭法令修正法令第60K(3)條文。
他說,有關公司上述的所有違法行為,將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採取行動。
他指出,根據社險記錄,有關公司旗下有439名員工進行註冊,但卻沒有根據1969年社險法令,為員工繳付任何社險費。
“移民局將援引1959/63年法令調查沒有文件及逾期逗留者,大馬建築工業發展局則根據1994年建築工業發展局法令(520法令)關閉建築工地7天;而怡保市政廳則會檢查建築工地及宿舍準證。所有違法行為將根據各部門的管轄範圍,根據現有法律採取適當的行動。”
他指出,本次是為保護我國形象而採取的執法行動,以便其他國家不會說其他人士忽視來到我國工作的外籍員工;一旦發生這種情況,當局將會聯合其他機構盡力拯救他們。
他促僱主務必遵守國際勞工組織所規定的勞工標準,包括工作地點必須有利,居住地點必須舒適,並且工資必須在期限內支付,若僱主違規,當局將毫不猶豫地採取進一步行動。
“我們也將持續進行檢查,以確保僱主履行員工的權利,如遵守最低工資標準、病假、加班費,並檢測所有員工是否按照規定時間內獲得工資。”
另一方面,除了怡保美露外,有關行動今早也同時也在實兆遠、打巴進行,三地共檢查了86名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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