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21日讯)泰国籍男子企图走私津贴汽油进入泰国被控,他俯首认罪,案展3月25日下判。
被告为诺潘阿都罗(51岁),家居泰南勿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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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于今年2月17日早上11时半,在上霹雳的高乌移民局关卡,在一辆丰田轿车内载有60公升的汽油,由我国进入泰国,因而抵触了2011年供应控制(禁止出口)条例第3(1)条文,并可以在相关法令第5(a)条文下被判。
在有关的条文下一旦被告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今日在太平地庭面控时承认有罪,法官莎丽花基于仍需要更详细的报告,而将案件展至3月25日下判,惟由于被告是外国人,因此不允许他保释。
此案的主控官是哈斯尤杜安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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