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7日讯)一名大马海事执法机构T6级别中士涉嫌于3年前接收800令吉贿款,今日在怡保地庭被控4条控状;被告不认罪,获法庭批准以5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释,同时须定期到马六甲反贪局报到,直至案件结束为止。
根据控状,被告查华威(42岁)于2021年2月27日至8月21日,于雪州海事执法机构任职期间,在红土坎一家银行从一名与他工作存在利益关系的59岁男子处,收取800令吉贿款,违反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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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监禁最高两年或被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副检察司诺莎菲娜向法庭要求,以5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的条件让被告保释,同时护照须交给法庭及每个月到反贪局报到;没有委任代表律师的被告则向法官求情,指自己需负担妻子、孩子和父亲,希望被开出最低保释金。
法官诺丽塔将案件订于3月2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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