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8日訊)消費滿20令吉,才能購買1公斤包裝津貼食用油?霹靂州國內貿易及生活費局昨日向斯里依斯干達一家“限客購足20令吉貨物才準買1包食油”的商家採取行動,並充公了總值80令吉,共32公斤的食油。
霹靂州國內貿易及生活費局局長拿督卡馬魯丁指出,當局於昨日中午12時12分左右,向斯里依斯干達一名超市老闆採取行動,他因拒絕按要求出售1公斤包裝津貼食用油的統制品,反規定顧客必須先消費20令吉商品,才可購買食用油而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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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此案是霹靂州國內貿易及生活費局曼絨分局執法人員,根據公眾投報因不滿商家設規購買食用油,而採取巡查行動的成果;執法人員也通過展開“便衣行動”(OPS Samar)進行了兩次“測試”採購。
“第一次的試採購,員工告知店內沒有食用油供應,而第二次則是以購買15令吉的商品進行測試,發現員工允許購買1公斤包裝津貼食用油;當佯裝顧客的執法人員欲購買多兩包食用油時,員工告知需購買其他價值超過20令吉的物品。”
他披露,根據上述資料,一群穿著制服的執法人員對有關超市進行全面巡查,結果在貨倉內發現存放了多達32包1公斤包裝津貼食用油;員工被盤問時指出,他只是聽從超市老闆的指示,如果顧客想購買1公斤包裝津貼食用油,就必須向他施加條件購買其他商品,以便為超市帶來利潤,因為食用油是當前的必需品。
他說,當局援引1961年統制品法令第8條文要求商家申報存貨,而進一步調查發現,商家擁有尚在生效的白糖、食用油和麵粉統制品供應執照(CSA);當局也充公了1公斤包裝共32公斤的食用油以進一步調查,起獲總值為80令吉。
“此案將根據1961年統制品法令進行調查,一旦罪成,個人將面對罰款不超過1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若是公司將面對罰款不超過200萬令吉。”
他指出,該局不會對任何涉及濫用統制品的活動或集團妥協,會確保採取嚴厲行動,包括將涉案者提控上庭。
他促請消費人成為執法單位的耳目,提供濫用統制品和津貼用品活動的資訊。民眾可以向附近的國內貿易及生活費局投報,或通過以下方式投報,包括WhatsApp(019-279 4317或019-848 8000)、網站([email protected])、熱線(1-800-886-800)或手機應用程式Ez Adu KP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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