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甲3日讯)批发商涉嫌储存23公吨零15公斤食油,超过法律规定数量,被内贸局调查和充公总值9万6663令吉的食油,业者恐面临法律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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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州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局长拿督卡马鲁丁发文告指出,当局执法组安顺分局执法人员昨早11时左右,依据早前进行的日常检查,前往一家疑似储存超过允许数量的食用油批发商采展开执法行动。
他说,检查发现,根据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第8(1)条文所申报的食用油库存量、以及购买和销售记录显示,食用油总储存量为23公吨零15公斤,超过统制供应法令批发执照下所规定的10公吨。
“业主随后承认上述遭执法人员检查的食用油库存量,并储存了超过规定数量的食用油;当局因此充公了23公吨零15公斤、价值为9万6663令吉的食用油,以便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他披露,案件将援引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展开调查,一旦罪成,个人可被罚款最高10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至于公司组织则可被罚款最高200万令吉。
他警告并强调,任何违反控制物品许可证规定的行为都不会得到宽容,将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包括在法院提起诉讼。
他强调,当局不会对任何违反统制供应执照下所规定的行为商家进行妥协,并将采取更严厉的执法行动,包括把他们提控上庭。
他吁请公众人士成为执法当局的耳目,提供有关统制品及津贴品的非法活动,可通过各管道向当局投报,共同打击此类活动,防止政府补贴外流;欲向内贸局提供情报,可通过以下管道:WhatsApp 019-279 4317或019-848 8000;投诉官网e-aduan.kpdn.gov.my;呼叫中心1-800-886-800;电邮至[email protected];手机应用程式Ez ADU KP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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