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工作的關係,被邀請加入了多個不同的民間慈善團體和華團,並通過文字的力量,媒體的平臺,以及人脈等,參與了許多籌募醫藥費、捐助生活費及各種各樣的扶弱濟貧的工作。
肯定的,可以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是有意義的事,也給記者的工作注入了正能量。
ADVERTISEMENT
但是,所謂一種米養百種人,在進行行善工作的經驗中,也遇上一些讓人失望、不解、心涼,甚至是厭惡的個案。
如:“你們會捐我多少錢,為甚麼這麼少,為甚麼別人獲捐更多?”
“你們每個月就只捐我數百令吉,卻讓你們賺足了面子,還要登報紙及貼臉書宣傳,真以為你們的數百令吉很大嗎?”
“為甚麼報紙登了,才收到數千令吉的捐款呢?”
當遇到類似的責問時,我與同道的處理方式,一般是先給予說明解釋,如慈善團體捐你多少錢,是視你的情況或需要而定,再者捐或不捐,是由慈善團體決定。
至於登報與貼臉書的問題,事實上,一般團體在進行探訪時會與受惠者說明,登報與貼臉書的目的,不只是為了達到宣傳效果,更多的是需要“交待”,包括向捐獻善款的社會人士或組織會員交待。
另外,我會向求助者說明,刊登新聞後有沒有人捐款,是人們的意願,不會給予任何的“打包票”承諾。
對於遇上類似個案,我認為這些人的心態與價值觀出現了扭曲,即認為別人給予的幫助是帶有目的性的,因此他會認為別人或團體給予他的幫助是理所當然的,就像一種交易,你(幫助者)收穫了面子、名譽或心靈富足,所以就應該無條件的給予。
是的,我們不能左右他人的想法與價值觀,但他們的想法與價值觀也不會左右行善者或團體的行善宗旨,即當我們有能力時,給予別人幫助,收穫了心靈的富足,讓正能量填滿了我們的生活。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