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收据购智能电视 学校联络官认罪罚款5千



(怡保11日讯)一名学校联络官因伪造文件,通过学校援助金计划(SBP)购买4台智能电视,今日被控上怡保地庭时俯首认罪,被罚款5000令吉。
被告是40岁的马兹鲁,根据控状,他是一名合约聘请的学校联络官,在玛拉教育基金就职,他被指在2024年9月5日于霹雳江沙,通过电邮,向社区服务部提出“为学校申请智能电视”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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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于10月28日的一场玛拉教育基金会议中批准了6000令吉的援助金,供购买4台智能电视,给予江沙区内的4所学校。
被告于2025年1月6日申请预支6000令吉,并于1月8日在斯里曼绒购买了两台智能电视,价值2397令吉75仙。
被告于1月9日收到6000令吉的预支基金,被告于1月10日在曼绒再购入两台价值2540令吉的智能电视。
被告随后将4900令吉转移至自己的户口,且注明为“礼物(Gift)”,被告伪造了日期为1月12日的收据,收据中的公司名字、地址、户口号码、电视品牌和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的注册号皆是虚假的,被告之后将假收据上载至系统。
被告因此触犯了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伪造假文件),并可在刑事法典第465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今日承审此案的法官为米奥苏莱曼,副检察司为玛兹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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