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5日讯)零售店涉嫌储存10公吨4740公斤食油,超过法律规定数量,被内贸局调查和充公其中4240公斤食油!
此事在近打再也轻工业区一家零售店发生,霹雳内贸局执法官员于昨早11时30分前往这家零售店突击检查,在店里发现这些储存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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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公4240公斤食油
这些食油包括各个牌子,被内贸局充公的4240公斤食油,是在扣除了所允许批发储存的10公吨与零售储存的500公斤后的数量;4240公斤食油价值1万6224令吉。
霹雳内贸局局长拿督卡马鲁丁在文告中指出,这家零售店所储存的的这些食油数量,超过统制供应法令批发执照下所规定的10公吨,被疑违反1974年供应统制条例第9(1)条文,即批发商被禁储存过量食油,以及超过这法令零售执照下所规定的500公斤。
他说,该局官员检查下,发现这家商店拥有仍然处于有效期的供应统制法令批发执照,规定所储存的限制数量是50公吨糖、10公吨食油、20公吨面粉,这家商店也拥有处于有效期的的供应统制法令零售执照,限制储存糖、食油和面粉的数量各为500公斤。
内贸局在1961年供应统制法令下调查此案,涉及者一旦罪成,个人可被罚款最高10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公司团体可被罚款最高200万令吉,重犯可被罚款最高500万令吉。
卡马鲁丁劝告商家们遵守法律和内贸局制定的条例,也希望公众人士向内贸局提供任何可疑活动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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