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6日訊)怡保警方再次出手,昨日在怡保市展開取締非法徵收停車費的活動,逮捕了3名年齡介於43歲至55歲充當非法看車員的本地男子。
怡保警方今早在其臉書專頁上指出,怡保警方聯同情報行動單位、怡保交通調查及執法組在怡保市中心一帶展開非法看車員特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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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動中,警方成功逮捕了3名年齡分別為43歲、47歲和55歲的本地男子,他們涉及在笠沙曼那律(Jalan Laksamana)、鹹魚街(Jalan Bijih Timah)及胡曰皆街(Jalan Foo Yet Kai)附近一帶進行非法向公眾索取停車費的活動。
怡保警方感謝市內熱心民眾向警方提供情報。
此次行動是根據民眾投報有關在怡保市中心地區內湧現“停車蟲”(ulat parkir)的活動而展開,並以監測巡邏的防範形式進行。
警方表示,任何參與此“停車蟲”活動的人士均可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50(3)條文下被定罪,該法令闡明,除了執法人員外,任何人在任何路段,或是任何停車位,指示任何駕駛人士在該位置停車,都是一種罪行;一旦罪成,可在119條文下可被判罰款2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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