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12日訊)安順一名51歲繼兄以菜刀刺傷31歲繼妹,在繼妹受傷入院後,繼兄被警方扣留,今日被控傷人罪名。
被告迪雅卡拉,被控在4月9日凌晨4時許於安順親善村住宅與繼妹爭吵後,以菜刀傷了繼妹背部,牴觸刑事法典第324條文(以危險武器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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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案情指出,事發時被告處於醉酒狀況,並與繼妹爭吵,氣上心頭,拿起菜刀刺向繼妹。繼妹事後尋求鄰居協助,將她送到安順醫院急救。繼妹的左肺被刺破3公分,目前仍在安順醫院留醫,情況穩定。
警方在事發同一天到安順親善村住宅扣留這名繼兄。這對繼兄妹同住在這所住宅,繼兄在2年前離婚,是羅裡司機。
推事雅斯維妮允許被告以3000令吉和1名擔保人保釋候審,此案訂5月9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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