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19日讯)太平市议会向商家发出通告,在鼓励商家于8月16日至9月16日国庆月期间挂国旗之余,也提醒商家或业者,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条例第109条文(171项条例),即若不遵循通告中的指示,商家或业者将被视为违例,可能会面对5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太平市议员刘长一说,其实上述条例存在已久,市议会只是想借此鼓励商家及业者踊跃参与挂国旗活动,一齐体现对国家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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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针对有些商家投诉太平市议会发出有关通告之事作出回应时,呼吁商家展现爱国精神,在国庆日期间挂国旗,同欢共庆国庆。
“太平区国州议员黄家和也以身作则,在星期六早上主办免费赠送国旗运动(第二场),身体力行推行这项有意义的活动。”
他说,一片国旗也不会造成商家的昂贵负担,因此希望商家们能热烈响应。
北霹雳中华总商会会长洪宝德受访时,认为太平市议会旨在鼓励商家及业者在国庆月中挂国旗,而非是要惩罚商家。
他说,我国三大民族争取独立来得不易,因此人民及商家都应珍惜国庆,并在国庆时挂国旗,以彰显爱国情操。
他指出,挂国旗也是对国家的一种尊重,而且也会让太平在国庆月间显得更为热闹及具有国庆气氛。
他表示,尤其是太平在明年将庆祝开埠150周年纪念,因此商家及市民也可借此机会让太平热闹起来,以便在明年吸引更多旅客前来太平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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